为大力推进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结合本区发展实际,针对为本区域经济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重点企业引进的优秀人才,制定申报细则如下:
必备条件:
1、重点人才所在企业必须已注册在杨浦。是我区重点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发展潜力巨大或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重点人才必须和申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在该企业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且在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3、重点人才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重点人才和所在企业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
1、重点人才所在企业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其中重点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且重点人才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
2、重点人才为本区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人才,已经完成在本区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
3、对区域经济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非投资人高管,经营业绩确属突出的;
4、重点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3年内累计缴纳个税100万元以上的;
5、具有较高水平、行业内公认的拥有特殊技能的人才;
6、其他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确需引进的人才。
符合以上条件的重点人才可以直接申请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
注:这是杨浦区版的科创人才,规定中的“重点人才”系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但又暂不符合目前上海市各项人才引进政策的特殊人才。规定具体由杨浦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