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日报》全媒体记者周云
有市民致电区长公开电话咨询,2003年上大学时将户口从南津街街道苟家村迁到学校,毕业后将户口挂靠在合川城区亲戚家,现在能不能将户口迁回苟家村?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区公安局作如下回复:
根据现行户籍政策,大中专学生毕业后,户籍迁移有以下方式:一是两年未就业的,可将户口由学校迁回原户籍地;二是可将户口迁到现工作地;三是如已购房,可迁入住房地;四是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可迁到原籍场镇集体户。
由于该市民毕业后已将户口由学校迁到亲戚家中挂靠,不再符合毕业回原籍条件,且成年子女不能投靠父母,因此该市民不能再将其户口迁到其父母户口上。
美编:徐丽华
编辑:徐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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