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对于我们来说真的很重要
几乎每个人都不能脱离缴纳社保
而从2019年1月1日起
社保又有一些重大变化!
还有13天,现在看还来得及!
这5种人可以不交社保了!
刚刚过去的12月10日
是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完成的日子
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
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征管职责划转后
税务部门负责社保费的征收管理
但是社保政策的制定、参保扩面
以及待遇发放等工作仍由社保部门负责
这就意味着社保新政策即将来临
以下这5类人可以不交社保
一:与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企业不用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返聘员工缴纳社保。
二: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
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有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三、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并由接受企业支付薪资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若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和工资发放比照自有员工处理,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则应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相应费用,不论在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中均认定为工资薪金项目。
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企业可以不用为这部分人员缴纳。
四、聘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
一般来说大学生实习并不足以形成劳动关系,实习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和实践教学的内容。
无论实习单位是由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己联系,实习目的不是获取报酬而在于获得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高校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司并未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单位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五、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工商户,员工工资便成为了个体工商户的利润,而个体工商户是有一定限额的免税政策,同时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给公司开具发票,降低成本。
所以你的企业
符合上面那5种情况了吗?
那就可以不考虑给员工购买社保了
因为对企业而言
社保费用是企业人力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保费率的高低
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产品的竞争力
在新政之下,以社保为切入点来节省
用工成本也并非没有可能
社保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2019年起,你的社保将有一个大变化那就是社保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一改革将产生一系列重要影响!
税务部门全面接管社保的征收后
对于部分不合规的中小企业
确实带来了税费负担的增加
从而倒逼企业完善、合规经营
对于企业来说
社保的缴纳企业必须的一项义务,不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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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实对于员工来说是增加了社保的保障
保护了我们的权益
所以不用担心公司不给我们交社保啦!
毕竟社保在上海如此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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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停保会怎样?
社保断缴或者停保,最直接的影响当然是社保待遇的享受,而社保中五险包括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我们就先聊聊这部分。
医疗保险
单位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15日起,职工的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封存,并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个人医疗账户中剩余资金就医时可继续使用,用完为止,不享受其他有关医保待遇。
根据沪医保(2000)47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在职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或无业的,个人医保帐户停止计入资金。停止计入资金期间,除个人医疗帐户中剩余资金可继续使用外,不享受其他医保待遇;在职职工重新缴费的,其个人医疗帐户应当在次月起恢复计入资金。
因此,劳动者如果停止缴纳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帐户将于停止缴费的次月15日封存,中止医保待遇享受。帐户封存期间,医保帐户内的剩余资金可继续用于门急诊就医以及医保定点药店购买药品,持社保卡结算,帐户资金用完为止,不享受其他医保待遇。若新单位重新为职工缴纳医保,职工的医保帐户将于单位按月正常缴费(不包括补缴)的次月15日开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生育保险
沪生育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申领条件
注: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产假待遇?
流产假待遇?
TIPS:
1.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
其中: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养老保险
对于养老金领取,需要满足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两个条件,才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断缴对于养老保险而言,并不是很大影响: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在多地工作过最终在哪领养老金?
例1户籍地上海,在上海开养老保险账户,领取地在上海
例2户籍地宁波,在上海缴费满10年,基本养老关系在上海,领取地为上海
例3户籍地宁波,在深圳、成都先后缴费满10年,领取地为成都
例4户籍地宁波,无一处缴费满10年,领取地为宁波
大家可以把自己的户籍地、基本养老关系所在的城市、缴费满10年的城市代入进去算一下,就知道自己退休后最终在哪领养老金啦!
特别提示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参照下面的规定↓↓↓
所以对于养老保险而言,断缴可以,但是最好累计满15年。
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015年3月1日起,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纳入范围)
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相对来说对于年限没有太大要求,只要你在职期间有正常参保,同时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就可以申请工伤待遇了。
也就是说你要进行工伤保险申报的话,必须是正常的参保状态,所以,尽可能也不要断缴。
其他待遇
除了本身社保享受的五险福利以外,上海购房、入学、入户都对社保缴费年限有要求,具体如下:
购房资格
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需63个月内连续缴纳60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落户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需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拍牌
非上海市户籍人员参加车牌竞拍的前提条件是,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看到这里,有人心慌慌
感觉一个不小心就断交社保了
尤其跳槽离职频繁的小可爱们更容易断交
不过,别慌张,断交也不是没有补救方法
断缴后该怎么办
由于工作变动社保中断
辞职后不久,又在原来城市找了新工作
把资料交给新单位的人事部
让他们帮忙续缴即可
辞职换城市工作
需要办理社保账户的异地转移
自由职业者
有本地户口的人
以自由职业的身份缴纳
换工作五险该怎么转
如果你只是在上海市内换工作
可不办理转移手续
如果已经找到新单位
可以直接由新单位缴纳即可
离开上海,社保如何“带走”
案例一
问:我是一名外来从业人员,目前在上海工作,请问如何将外省市的缴费账户转入上海?
答:已在本市参保缴费的外来从业人员,可由参保单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本市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案例二
问:目前我已离职,即将离开上海至深圳工作,请问如何将个人缴费账户转至外省市?
答:在外省市就业参保后,可提供本市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参保人员离开本市时未获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亦可至外省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届时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将直接与本市社保机构联系补办。
温馨提示
本市参保人员获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方式:
1、已申请过个人密码的参保人员,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网址:)-“常用服务查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栏目打印获取。
2、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就近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自助查询打印设备打印获取。
案例三
问:我今年57周岁(男性),在上海建立的是临时账户,目前准备回老家,请问如何将临时账户转至户籍所在地?
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临时账户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原在本市建立的临时账户暂作封存。
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若已离开本市的,届时可至待遇领取地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说完这些
最后再来聊聊
社保卡的正确查询方法
如何查询社保信息
电话查询
拨打021-
查询范围: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信息来源:上海社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