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近日正式发布,其中明确,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对浙江人或者想要在浙江城市落户的人来说,这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要特别关注这个数字:常住人口300万。
对城市来说,这是个很重要的门槛。
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根据这个通知的内容,“常住人口300万”是个很重要的门槛: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
浙江越过这条“门槛”的,有3个城市:杭州、宁波、温州。
换句话说,这三个城市“要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而其他城市则在“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的范围之内。换句话说,城市之门开得更大了。
还有个利好:城市群和都市圈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这方面,去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讲得更清楚: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这一条如果能实现,将会在方方面面产生很大的影响,其中最重要一个方面,就是能促进人口在各个城市间自由流动。像原来户籍在上海的人,如果觉得杭州某个产业发展环境不错,可以少去很多顾虑,把户口迁到杭州;反过来,户籍在杭州的人也可以迁到上海去。
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
《重点任务》提出,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今年新型城镇化重点任务:发布县及县以上城镇常住人口数据
《重点任务》第四项指出,“健全配套政策体系。继续安排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支持探索农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发布县及县以上城镇常住人口数据,研究建立各城市城区常住人口数据统计发布机制,结合大数据技术推进常态化统计发布。”
该项重点任务由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等负责。
来源:国家发改委、人民日报、浙江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