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补贴80万!多地人才补贴新政出炉

近日,为了吸纳人才,刺激经济发展,多个省市奇招频出,给出高额房补、生活补助、科研补助等。江苏省盐城市博士补贴80万元近日,盐城市发布“史上最强人才政策”——最新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实施重点产业链企业“名校优生”计划和青年科技人才托举行动对企业新引进的绿色技术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

博士补贴80万!多地人才补贴新政出炉

  近日,为了吸纳人才,刺激经济发展,多个省市奇招频出,给出高额房补、生活补助、科研补助等。

  江苏省盐城市博士补贴80万元

  近日,盐城市发布“史上最强人才政策”——最新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

  实施重点产业链企业“名校优生”计划和青年科技人才托举行动;对企业新引进的绿色技术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上调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对事业单位、民营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年内每年给予8万元的科研补贴;设立相当规模的人才发展基金用于鼓励人才提升学历层次、开展创新实践、实现保值增值;近期拿出103个村务管理岗和若干兴农创业岗实施百名菁英“强村行动”……

  盐城市正式出台以《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为引领,涉及人才公寓、人才载体、人才发展基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等在内的“1+7”政策文件。这些文件正式出台后,将构筑起系统性更强、含金量更高、覆盖面更宽、集成度更广的人才政策体系,进一步提升盐城人才政策的比较优势和区域竞争力。

  去年4月,盐城拿出33条“政策干货”,列入民生实事工程,矢志将盐城打造成为“近悦远来”的人才汇聚之地、培养之地和价值实现之地。“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实施以来,在促进人才引进培育、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实施万名学子“聚盐行动”中,累计引进高校毕业生超3.5万人。在深化实施名校优生“汇盐行动”中,签约引进优秀毕业生4900余人。新评审资助“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144个,资助金额达1.37亿元。着眼人才需求,建成2万余套拎包即住、更具时尚品味、精细配套服务的人才公寓。大力选树20名先进典型,颁发“盐城市杰出人才贡献奖”和提名奖,拿出350万元重奖杰出人才,用真金加真心,吸引集聚各行各业优秀人才。

  这次出台的《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等重大战略实施,聚焦23条重点产业链,大力推动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以人才引领产业、以产业集聚人才,提出了全力打造人才强市“一区一高地”的目标,即全国沿海高质量发展产才融合示范区、长三角绿色转型发展人才高地,以及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三步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25年,人才强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80万,全市重点经济和社会领域集聚领军人才1000名以上,建成一批科创研发、重大创新、离岸孵化等高能级人才载体。到2030年,基本建成人才强市。造就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生态环保、现代农业等领域一流人才方阵,在全国范围内吸引配置优秀人才的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全面建成人才强市。全方位融入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雁阵格局,形成盐城市在绿色技术等诸多领域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全面建成“一区一高地”。在具体实现路径上,文件提出了搭建高能级人才载体、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创新高水平人才机制、营造高品质人才生态、形成高效能治理格局5个方面27条措施。

  福建省南平引进博士至少补贴53.6万!

  (一)博士研究生

  1.符合《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的规定,2017年1月1日起,到南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南平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工作满5年奖励不超过80㎡的人才房或40万元的回购金;

  2.符合《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规定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给予10-20万元安家补助;符合《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规定引进的全日制博士,3年内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

  3.2017年1月1日起到南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在工作地无住房,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1000元/月),享受3年;

  4.原“985”“211”高校普通全日制工科类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近1年内到福建省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每年在企业实际工作9个月以上,可按企业支付薪酬50-60%的标准予以补助。

  5.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试用期满可直接申报确认中级职称。

  (二)硕士研究生

  1.符合《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的规定,2017年1月1日起,与南平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全日制硕士,工作满5年奖励不超过60㎡的人才房或30万元的回购金;

  2.符合《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规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给予10-20万元安家补助;符合《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规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3年内给予7万元安家补助;

  3.2017年1月1日起到南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在工作地无住房,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700元/月),享受3年;

  4.原“985”“211”高校普通全日制工科类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近1年内到福建省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每年在企业实际工作9个月以上,可按企业支付薪酬50—60%的标准予以补助。

  (三)本科生

  1.2017年1月1日起到南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在工作地无住房,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500元/月),享受3年;

  2.近5年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到南平市基层和南平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年,且2017年1月1日后,在南平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给予首次购房补助5万元;

  3.2021年5月起,与南平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35周岁以下的大学毕业生,首次(来南前在市外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视同首次引进)在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年内给予安家补助2万元;

  4.原“985”“211”高校普通全日制工科类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近1年内到福建省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每年在企业实际工作9个月以上,可按企业支付薪酬50—60%的标准予以补助。

  5.所学专业属南平市紧缺急需专业的,被邀请来参加南平市政府部门举办的招聘会,给予500-1500元的交通补贴;

  6.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福建省漳州市博士补贴最少41.6万

  7月12日,漳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发布《漳州市高层次人才主要支持政策》,其中,近5年内,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或世界排名均位于前300名大学、毕业后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或学术成果的博士,可以认定为E类人才,享受最少41.6万元的人才补贴。

  此前,福建省漳州市发布《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硕士只要入职中学、大学即可获得52万元引进补助,而博士则可获得88万元。

  1、安家补助

  安家补助的发放对象仅限引进人才,按照人才的不同层次分别由省级、市级人才专项资金列支。同一人才只能享受一次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含省、市、县,及不同任期内),符合市级多项补助类待遇支持政策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对引进的特级和A类、B类、C类人才,属于海外引进人才的,分别按7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属于国内引进人才的,分别按7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外籍引进人才的安家补助相应上浮30%。安家补助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对引进的D类、E类人才,分别按23万元、18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境外人才在对应层次补助的基础上上浮30%。

  已认定通过的人才,在入职满1年后即可提出资金申领,申领时间为每年3月、9月;入职满1年后先拨付补助金额的50%,满3年后再拨付补助金额的剩余部分。安家补助由用人单位统筹管理,只能用于引进人才本人及其家属,用人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2、晋级奖励

  对A类、B类、C类人才,在认期内晋级的,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给予奖励:A类人才晋升特级人才的奖励300万元,B类人才晋升A类人才的奖励20万元,C类人才晋升B类人才的奖励10万元。

  对D类、E类人才,在认期内晋级的,由市级人才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奖励:D类人才晋升C类人才的奖励8万元,E类人才晋升D类人才的奖励4万元。

  人才越级晋升的,对照上述标准给予累加奖励。晋级奖励与人才在晋级前层次获得的荣誉奖励总额就高从优不重复。引进人才在安家补助基础上享受晋级奖励(不追补安家补助的差额)。

  3、荣誉奖励

  对已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在《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实施后,新取得特级、A类、B类、C类人才认定条件中“荣誉称号(奖项)”或“所承担科研项目获得奖项”有关条款要求业绩的,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分别一次性给予80万元、15万元、8万元、3万元奖励(与国家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给予的奖金或实物奖励就高从优不重复)。

  对已认定的市级高层次人才,在《漳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实施后,新取得D类、E类人才认定条件中“荣誉称号(奖项)”的,由市级人才专项经费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

  荣誉奖励不限次数(A类、B类、C类人才认期内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D类、E类人才认期内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依据某一“荣誉称号(奖项)”或“所承担科研项目获得奖项”有关条款要求业绩已享受晋级奖励的,不再享受荣誉奖励。引进人才在安家补助基础上享受荣誉奖励(不追补安家补助的差额)。

  4、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的对象仅限引进人才,其解决方式主要有三种:

  1.人才公寓。大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种类型,面向符合条件人才出售出租,人才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产权型人才公寓方面,特级引进人才可赠送一套不超过180平方米的商品房;A类引进人才可购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的商品房,购买价格为核定价40%;B类引进人才可购买面积不超过130平方米的商品房,购买价格为核定价55%;C类引进人才可购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商品房,购买价格为核定价65%;D类引进人才可购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商品房,购买价格为核定价75%;E类引进人才可购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的商品房,购买价格为核定价85%。租赁型人才公寓方面,特级引进人才可租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A类引进人才可租赁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B类引进人才可租赁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C类引进人才可租赁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D类引进人才可租赁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E类引进人才可租赁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租金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纳税属地政府各承担三分之一。

  2.租房补贴。选择自行租房的可享受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特级引进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A类引进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B类引进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C类引进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D类引进人才每人每月800元,E类引进人才每人每月600元。租房补贴按年度于每年9月份集中申领发放,补助期限5年。

  3.购房补助。对确定在我市定居,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按房改政策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参加集资建房或购买过保障性住房)并在引进后在我市购买自住房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发放购房补助:特级引进人才200万元,A类引进人才120万元,B类引进人才60万元,C类引进人才40万元,D类引进人才30万元,E类引进人才20万元。购房补助分3年平均发放,每年9月份集中申领发放。申领购房补助的引进人才必须来漳工作满1年,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劳动合同。未达到最低5年服务年限提前离职的、且不在漳州范围内工作的,应退回已领取的购房补助。

  广东省深圳市引进博士补贴10万

  此外,深圳的人才新政实施后,首批共计136名博士符合申领条件: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显示,根据《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22〕3号)有关规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完成2022年第一批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共有136名人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

  《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于4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办法显示,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为元/人。此前,博士入户深圳的一次性补贴为元/人。

  2021年5月28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曾发布《关于高层次人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相关安排的公告》,公告中指出:2021年9月1日零时起,高层次人才业务(指“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学术研修津贴”等三项业务)停止申报。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入户并在深圳市全职工作的35岁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补贴政策。

  广东省五华县博士补贴37.4万

  7月6日,广东省五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引进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136名,招聘对象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中医学类等临床类专业本科(学士)以上毕业生。

  (一)博士研究生

  1.综合补贴37.4万元。5年内每年按程序申报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贴,共计30万元,服务满5年在本市辖区内购买商品住房或自建房的,凭房产证明材料可申领一次性购房补贴税前25万元。新引进博士人才享受安家费2万元,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在华没有住房(含单位未提供住房)且未入住人才公寓的,给予每月2000元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共计7.4万元。博士综合补贴共计37.4万元。

  2.职业发展。可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储备;符合条件且表现优秀、工作需要的,可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提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3.配偶安置。新引进博士人才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到五华县就业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在华暂时没有工作的,待业期间每月提供生活补贴3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硕士研究生

  5年内每年按程序申报给予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在本市辖区内购买商品住房或自建房的,凭房产证明材料可申领一次性购房补贴税前20万元。

  浙江省杭州市博士补贴13万元

  杭州的人才补贴用财大气粗来说,也丝毫不为过。

  来杭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贴,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凡申请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的将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补贴总额的50%。符合申领基本要求,且在杭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发放第一笔补贴、连续参保(不含补缴)12个月发放第二笔补贴。】

  除生活补贴外,还有租房补贴,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

  浙江省磐安县博士补贴25万元,博士后最高55万元

  7月6日,浙江省磐安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实施“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的若干意见》,文件中规定了人才各类补贴具体金额。

  1.提高购租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市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15万元、8万元、4万元的购房补贴,以及最高1500元/月、1000元/月、800元/月、600元/月、400元/月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期限最长36个月。政府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享受购房补贴的所购住房,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2.加强人才房供给。全职引进的大学生人才可申购出售型人才用房,按90平方米配售面积享受一定比例的折扣优惠,其中:博士享受7折优惠,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享受8.5折优惠;全职引进的人才入住人才住房的,可按人才层级享受租金减免优惠,租赁期限最长6年,其中:博士租赁期内免租金;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租金享受3折优惠。

  3.发放人才生活补助。对全职引进的大学生人才发放人才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博士25万元、硕士10万元、“双一流”本科生6万元、其他普通本科生4万元、专科生1.5万元,分3年支付。引进人才生活补助与租房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4.对全职在站从事科研的青年博士后,给予最高55万元的生活补助、30万元留金科研资助。对“百博入企”挂职期内博士,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湖南省襄阳市襄州区博士补贴10.8万元,工作1年认定副高

  7月4日,襄阳市襄州区教育系统2022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公开招聘对象为国内第一批本科高校2022年应届以及往届毕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共高层次人才15名。

  1.按照同类型的在职在编教师落实编制,保障工资待遇。

  2.自签订聘用合同起,享受襄州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6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4万元,连续发放三年。

  3.职称评聘。依据省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相关政策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工作1年后可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工作满3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湖北省天门市入编,博士22万元综合补贴

  7月4日,湖北省天门市组工网发布《2022年天门市“陆羽英才计划”引才公告》,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到天门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本次计划引进各类优秀人才15人。其中事业单位计划引进8人;国有企业计划引进1人;非公企业计划引进6人。

  1.落实创新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引进的“陆羽英才计划”人选,落实创新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不纳入全市机构编制核定范围。非公企业引进的“陆羽英才计划”人选,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缴纳。

  2.薪酬待遇。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实行绩效工资动态调整,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决定绩效工资分配,可以对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制、项目工资。引进到非公企业工作的,由企业自主确定各项薪酬待遇。全职新引进并从事与专业技术相一致岗位工作的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的,每人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安家补贴。引进省人社厅核准的高技能人才每人奖励20万元。引进的硕士、博士享受学位津贴和安家费;硕士学位津贴每月1000元,安家费每年1万元;博士学位津贴每月2000元,安家费每年2万元;在天门工作期间连续发放5年,共计22万元。

  3.人才住房保障。引进的“陆羽英才计划”人选可以入住天门人才苑(配备必要生活设施,基本可以拎包入住)。引进人才自主租房的,按照人才类别每年发放0.6万元至1万元租房补贴,发放期限最长可达3年。在天门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按照人才分类分别发放3万元至10万元购房补贴。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以按照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进行申请。

  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博士补贴30万元

  6月29日,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一)对个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的,面积在100m2以内的,每户给予0.5万元补贴;面积在100m2以上的(含100m2),每户给予1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对在广水市境内就业的全日制大学生,首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的,除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外,对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服务期不低于5年)给予购房款50%的购房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对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工作满2年、服务期不低于5年)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博士补贴25万元

  受惠对象:新引进到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40周岁以下应届高校毕业生。

  生活补助:按照博士研究生每年5万元、最高2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2万元、最高10万元,全日制本科生一次性1万元的标准,根据协议的服务年限,给予青年人才生活补助。

  山东省济南市博士最高补贴15万元

  济南对于人才购房补贴的力度还在加强,7月6日再出新招,《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中提出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具体来看,A类人才“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C、D类人才,可享受不超过购房金额的50%,分别为最高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的购房补贴;E类人才中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海南省博士补贴10.8万元

  租房补贴: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硕士研究生2000元/月;博士3000元/月,补贴发放不超过3年。

  购房补贴:本科毕业生1.8万/年、硕士研究生2.4万/年、博士3.6万/年,补贴发放不超过3年。

  申请条件:

  1、2018年5月13日之后引进的3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40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50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2、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就可以在海南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同一时段只能享受一种补贴,享受两种补贴的时间累计不能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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