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顾元森)近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南京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该办法将从今年8月20日起施行。2021年7月27日南京市政府发布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宁政规字〔2021〕2号)同时废止。这意味着,南京积分落户的门槛再次放宽。
据了解,目前南京市实行的积分落户办法中规定:在苏州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视为在南京市缴纳并赋分。即将实施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规定,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数值为基础指标与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数值。该办法第八条规定,基础指标包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年限。(一)根据意向者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按月赋分。(二)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南京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三)根据意向者在南京市居住情况按月赋分。(四)在居住年限互认地居住的年限,予以累计互认并赋分。
业内人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新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进一步放宽了积分落户人群在南京的落户门槛。在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和上海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将视为在南京的缴纳年限,这将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到南京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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