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正式开始实施!
与此前的政策相比,本次新政更宽松,引进人才的力度也更大!
四类留学生可直接落户
根据新版《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以下1-4类留学生,缴纳社保和个税6个月,按照上海的平均工资,可以申请直接落户(本科境外累计学习天数要求从1年增加为2年,硕士不低于半年)。
第1类:
·国(境)外高校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的博士学位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
*其中,境外高水平高校(500强大学)毕业的博士,不需要社保和个税,可以直接申请落户上海。
第2类:
·国内双一流大学本科+国(境)外硕士
·国内非双一流大学本科+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国(境)外本科+国(境)外硕士
第3类:
·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
第4类:
·国内硕士或以上学历+境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者做访问学者1年
以上四类留学生符合资格,在按照上海平均工资缴纳社保和个税半年的情况下,可申请直接落户。
如果情况不符合以上四类,新规还给出了第5类留学生,交1年社保和个税,按照1.5倍工资缴纳,也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境外本科或境外硕士学位(非高水平大学),本科境外学习不少于2年;硕士境外学习不少于半年(不含大专、HND起点、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形式)。
·中外联合培养性质的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境外学历:境外学校录取+在国内校区或分校学习,境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不低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境外高校录取+利用暑假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境外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80%。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中的国内双一流大学,是指211、985大学;
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是指世界排名500强院校,以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为准,可参考以下4个世界TOP500高校排名:
英国泰晤士报;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新增激励条件
除此之外,新政还增加了激励条件,曾在海外工作的华人落户上海也变得更方便了!
01.四类人才直接落户
·在国外境外高水平大学、知名科研机构获得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以上职务;
·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管的高级管理、技术、科研人员;
·经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
·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以上四类人员来上海全职工作后,无需缴纳任何社保或者个税,可以直接入户上海。
02.两类人才工作半年落户
·高新人才(紧急专业人才):“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的员工,属于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紧急紧缺专业的人员。
·自主创业人员: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上来创业的归国留学生人员。
以上两类人才缴纳6个月社保和个税,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与此前的政策相比,本次新政最大的变化在于,留学生回国后首份工作可以不在上海。
只要留学生回国后2年内到上海,与上海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个税,并持续在上海工作,就可申请落户。
新版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新政对比上一版,在引进留学回国人员的力度上更大,一旦成功落户上海之后,留学生们还可以享受其他几项福利:
优秀人才可拿最高50万元资助金;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浦东创业者可申请15万元创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