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跨省通办” ,东北三省全域施行!

9月28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即日起,户籍业务实现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跨省通办”。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是深入开展全省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实际举措,是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实实在在的“为群众办实事”。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今

户口迁移“跨省通办” ,东北三省全域施行!

  9月28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即日起,户籍业务实现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跨省通办”。

  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是深入开展全省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实际举措,是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实实在在的“为群众办实事”。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今年7月2日,我省沈阳市、大连市、营口市与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率先开展了户口迁移业务的“跨省通办”试点工作;9月9日,我们又把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14个地市。经过前期的试运行,系统稳定,程序简便,群众满意度高。经报请公安部批准,并商请吉林、黑龙江两省治安户政部门同意,决定东北三省从即日起全面正式开通户口迁移业务“跨省通办”服务。

  在实施“跨省通办”之前,办理跨省户口迁移,要多次往返于迁出地、迁入地。首先,需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出具《户口准迁证》,群众领取《户口准迁证》后,再返回迁出地公安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之后再次返回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费时费力。

  从即日起,东北三省的群众办理跨省户口迁移业务,只需到一地即可,既减少多次往返的麻烦,也节省了大量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截至目前,通过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从吉林、黑龙江落户辽宁的群众已经有570余人,切实为群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据介绍,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申请人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即可,“跨省”事宜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通过系统平台协同实现。

  目前5项户口迁移可实现“跨省通办”,即,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我媳妇原籍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现在打算将户口迁移到康平,用不用回老家办理?”日前,康平县李家窝堡村村民刘大哥与妻子一起来到二牛派出所,咨询户口跨省迁移的相关流程。

  得知刘大哥想将妻子的户口从外地迁至康平县后,户籍人员热情地告诉夫妇二人,根据“跨省通办”政策,办理跨省迁移户口业务,只需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即可,也就是说在二牛派出所即可完成刘大哥妻子的户口迁移业务,免去了来回奔波的麻烦。

  得知这一好消息后,刘大哥夫妇十分高兴,立即取来了办理业务所需的相关材料,户籍人员收到后通过“跨省通办”一站式服务,很快就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

  拿到户口本后,刘大哥开心地说:“本来只是到派出所咨询的,没想到竟直接一步到位办完了,现在公安机关的服务真是太方便了!”

  申请受理。申请人根据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受理其迁入业务并可选择“跨省通办”服务。

  准予迁入。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开具迁移人的《户口准迁证》,并打印留存,生成户口准迁电子信息,推送至公安部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备案系统和东北三省户口迁移信息传输平台。

  迁出登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准迁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户口准迁电子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开具《户口迁移证》,并打印留存。同时,生成户口迁移电子信息,推送至公安部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备案系统和东北三省户口迁移信息传输平台。

  办理迁入。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迁移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申请人持有的迁出地居民户口簿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缴销或作迁出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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