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居住证登记满半年才可申领 每年应按时签注一次

河北新闻网2月23日讯(记者张娜)日前,河北省政府印发《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河北居住证登记满半年才可申领,每年应按时签注一次。新变化:登记时间满半年后才可办理居住证与此前河北的居住证制度相比,此次出台的《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有

河北居住证登记满半年才可申领 每年应按时签注一次

  河北新闻网2月23日讯(记者张娜)日前,河北省政府印发《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河北居住证登记满半年才可申领,每年应按时签注一次。

  新变化:登记时间满半年后才可办理居住证

  与此前河北的居住证制度相比,此次出台的《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有哪些变化呢?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吕树林对此做了详细介绍。

  《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也就是说,公民一旦到了居住地并准备长期居住后,应首先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登记,登记时间满半年后,满足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则可以办理居住证。

  “流动人口申报暂住登记,既是法定义务,也是申领居住证的基础,只有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的流动人口,才可以申领居住证。”吕树林说。

  居住证每年应按时签注一次

  “此前河北的居住证实行延期制度,如今按照国家规定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河北省公安厅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付江勇提到,签注是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年限的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派出所免费签注,申请签注需交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证持有人不能享有居住地提供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

  但需要注意的是,逾期超过1年才到公安机关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虽然可以恢复,证件也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将会重新计算。居住证的年限可能会涉及到公民在当地所享有的一些权益,例如申请保障房、就读等。

  全省申办居住证所需材料统一

  吕树林介绍说,全省申办居住证所需材料都是统一的,首先,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派出所需要当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包括出租房房主、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和有关单位等)应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一旦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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