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据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消息,为支持返乡返岗人员安心投入复工复产,云南省公安厅部署全省治安部门,将疫情期间到期、即将到期的《云南省居住证》统一延期至疫情结束后60天办理签注手续。
《户口迁移证》(外省区迁入我省的)、《准予迁入证明》(我省迁往外省区的)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60天。
对有紧急需求的,提供网上预约服务,快速办理。避免持证人集中办理居住证签注、户口迁移增大疫情防控压力、增加感染风险,促进复工复产的有序开展。
申领《云南省居住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昆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流动人口居住满6个月,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在居住地申领《云南省居住证》。
流动人口居住满6个月指的是:流动人口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
符合《云南省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材料齐全,当场办结。同时,申领、换领、补领《云南省居住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云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