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应届毕业生入户新政已经出来了,新政规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引进,在专业、院校、指标、申办方式等方面均无限制,申请方法分为个人申报、单位申报、委托代理机构申报,本文主要介绍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的流程。
2019年深圳毕业生入户流程
一、办理须知
办理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注:应届毕业生定义为从毕业当天算起2年内
办理基本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
3、学历认证证明
未来会需要办理的材料(文中会有提及教程)
1、报到证
2、迁移证
3、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注意:由于实际过程中政府人员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别的材料,所以具体的办理材料以实际为准。
二、未来落户地点选项
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7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
1、本人配偶家庭户。
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
3、挂靠亲友家庭户。
4、本人单位集体户。
5、配偶单位集体户。
6、代理机构集体户。
7、选择我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集体户)入户。
注意事项
除选择落户人才市场需要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以外,其余的均可选择个人申请。
第一步:填报信息
1、进入深圳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在文章末尾),找到网上申报—“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并点击。
2、先在个人用户登录处点击“深圳社会统一用户个人账号”,填写注册信息,注册个人帐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接收毕业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测评通过后系统选择代理机构后保存。
3、填表完毕后,申请人需要留意下图所示的位置,选择“个人申报”,入派出所人才专户(强烈建议选这个),选择“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报”,落户人才市场的。
注意:
部分代理机构办理是只接受提前预约的,不接受现场申请,具体有哪些机构可以点击下方“代理机构微信预约”中查询到。
第二步: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手续
这一步一共分为两个步骤,具体如下
一、办理报到证改派
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就业报到证》(报到地址应为深圳市),根据经验,一般办理是在学校或人力资源局等
二、办理迁移证
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和《就业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
注意事项
1、请先把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图给拍下来,这样即使出现证件丢失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到后续上传资料的办理
2、农业户籍毕业生须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如申报信息时申请在深办理“农转非”的,需以农业户籍性质迁出;不涉及迁户的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上传材料
这一步办理需要回到深圳人社局官网的申报系统中,同时原深户毕业生和非深户毕业生办理流程有所不同,但要注意的是需在《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标注的时限内办理,错过了就要重新办理,具体如下
非深户办理流程
需要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及身份证等材料并提交系统,待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通过”后,等待市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如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不通过”,此业务自动办结,毕业生自行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
原深户办理流程
需要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及《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第四步:办理户籍迁入及报到手续
办理户籍迁入及报到手续,原深户办理流程和非深户办理流程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非深户办理流程
非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在收到市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后,按照短信通知要求,持《就业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及其他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无须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原深户办理流程
原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在材料上传并成功提交系统后,由毕业生本人按照《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报到时间,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址详见本人的《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备注栏),无须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第五步:报到
深圳户籍
毕业生在材料上传并成功提交系统后,由毕业生本人(以单位申报方式办理的,也可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按照《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报到时间,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址详见本人的《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备注栏),无须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非深圳户籍
毕业生办理入户手续(深圳户籍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可自行登陆人才引进系统打印《毕业生介绍信》,并将《毕业生介绍信》和《就业报到证》交档案保管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其他须知:申请入口
网址:
(请使用win7操作系统、IE浏览器(IE9及IE9以上版本)访问本系统),办理前,有任何问题可以致电0755-(深圳人社局)
党组织关系转移
市属和驻深内联等单位接收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1楼老干部服务窗口办理接转手续(地址:上步中路东侧1002号,深圳科学馆对面,市总工会房;电话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各区接收的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各区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