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起,杭州将施行电子《浙江省居住证》,取消实体IC卡发放

刚刚,钱江晚报小时新闻从杭州市公安局了解到,3月17日起,这件事有重大变化。根据省委社建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改革清单(2.0版)》和公安部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为创新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办事,

3月17日起,杭州将施行电子《浙江省居住证》,取消实体IC卡发放

  刚刚,钱江晚报小时新闻从杭州市公安局了解到,3月17日起,这件事有重大变化。

  根据省委社建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改革清单(2.0版)》和公安部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为创新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能,浙江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域实行网上核发电子《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电子居住证”)。

  自2022年3月17日起,杭州全市范围内对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申领人将进行网上核发电子居住证,取消实体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发放。对由人力社保部门受理及审批,公安机关负责签发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同步升级为网上核发电子《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群众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流动人口专区”,以及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渠道,可在线自助办理电子居住证申领、签注等业务。

  已完成居住证申领的群众可登录“浙里办”APP或“警察叔叔”APP,完成人脸识别验证后,即可查看、展示本人的电子居住证。其中,已申领或首次申领电子居住证,须在“我的证照”中加载电子居住证。

  对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申领电子证照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证窗口办理居住证申领、签注业务。审批通过后,签发电子居住证或签注延长证件有效期1年,发放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已领取电子居住证的群众如确需纸质凭证,由本人或受托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电子居住证,现场打印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

  此外,温馨提醒,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是两个不同的政务服务项目。依据《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在杭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后持有的纸质《告知单》或电子《居住登记凭证》,仅为流动人口已办理居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凭证,不能作为居住证使用,在杭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可及时申领电子居住证。

  电子《浙江省居住证》证件领取途径:

  1.“浙里办”APP申领。进入“我的”—“我的证照”—“添加证件”,选择“电子居住证”进行领取。2.“支付宝”APP申领。进入“市民中心”—“浙里办”—“我的证件”—“已关联证件”—“添加证件”,选择“电子居住证”进行领取。

  3.“警察叔叔”APP申领。进入“我的”—“我的证照”—“添加证件”,选择“电子居住证”进行领取。

  (来源:杭州公安)

  本文为钱江晚报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版权使用行为,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载自互联网,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也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请读者仅作参考。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源于互联网,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转载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若有权属异议及违法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删稿,站务联系QQ:29380611。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