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2天!天津下半年积分入户申办第二轮即将开始

好消息!好消息!2019年天津第二期积分落户第二轮预约就快要开始啦!8月26日开始申报9月2日至9月30日的预约号都可以进行预约哟~所以需要申请的宝宝们你们要抓紧啦!本期居住证积分受理工作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实施“网上

还剩12天!天津下半年积分入户申办第二轮即将开始

  好消息!

  好消息!

  2019年天津第二期积分落户

  第二轮预约就快要开始啦!

  8月26日开始申报

  9月2日至9月30日的预约号

  都可以进行预约哟~

  所以

  需要申请的宝宝们

  你们要抓紧啦!

  本期居住证积分受理工作

  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

  实施“网上预审、现场交件”的工作模式

  各积分联办部门信息互联

  努力打造标准化、智能化、

  便利化的“一制三化”服务

  那么

  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呢

  快和小编一起去看看

  受理期内,将逐月开放预约,

  其中第一轮已结束

  第二轮:

  8月26日9:00起开放

  9月2日至9月30日的预约号

  第三轮:

  9月23日9:00起开放

  10月8日至10月31日的预约号

  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每日最高预约260人,

  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每日最高预约160人,

  本期共提供2.9万个预约名额。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合理安排预约时间确保预约成功。

  1、申请单位在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注册单位信息和申请人信息,

  同时完成积分分值自测;

  2、积分分值自测通过后,

  申请单位按照材料清单上传

  申请人相关申请要件,确认后提交预审申请;

  3、积分联办受理部门根据部门职责,

  自接到预审申请之日起,

  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

  经审核需要补充或修改上传资料的,

  申请人须在接到补件反馈之日起

  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补件,

  逾期不再接受补件申请,

  预审结果将通过短信及时告知申请单位和申请人;

  4、预审通过的申请人,在受理期内网上预约,

  并按预约的时间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积分窗口

  或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在申请过程中

  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

  《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

  和《申报流程》

  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贴心的小编已经为大家在整理好了

  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

  申报流程

  12月,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本期积分,

  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

  随后公示入户人员名单,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届时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

  1、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河东区红星路79号;

  2、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裙房二楼。

  《准予迁入证明》按照积分入户公安编号顺序发放,

  物流信息状态可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

  “信息查询”版块进行查询。

  《准予迁入证明》登记信息如有误,申请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以及信息变更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以下地点进行修改。

  (一)落户在市区的申请人《准予迁入证明》修改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48号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电话:。

  (二)落户在滨海新区的申请人《准予迁入证明》修改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一楼积分服务公安窗口。电话:。

  1、收到《准予迁入证明》后,如何将户口迁移至天津?

  答:首先,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是多久?

  答:《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为40天。

  3、户口迁出地开具《户口迁移证》时,迁出原因没有积分入户选项,怎么办?

  答: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迁出原因如没有“积分入户”选项,可以选择选项“其它”。

  为维护积分落户申请人合法权益,防止非法中介损害申请人利益,公安机关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办理积分落户过程中不要轻信以盈利为目的的户口帮办网站,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对弄虚作假骗取积分落户的非法中介及个人,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除此之外

  小编还要提醒大家

  1、积分申请人申请社会保险缴纳条件为“申请人应当在本市注册的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属于正常缴费状态。”

  2、申请单位网上填报的经办人信息应与用人单位书面委托到现场办理手续的经办人一致。经办人应为申请单位在职员工,同时必须在申请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申请人提交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zscx.osta.org.cn)确认登记信息,无法确认登记信息,且申请人不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应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申请复核表》,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复核形式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定。

  4、申请单位上传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应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的目录范围内。在填写申请人信息时,选择下拉菜单中职业资格名称应与上传材料中证书的名称一致。申请人及申请单位据实填写申请人实际用工单位所属行业、申请人当前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积分窗口将据实进行核查,经核实后,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政策确认专业技术或职业技能水平积分、职业(工种)紧缺程度积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确认积分。

  最后

  小编为大家献上

  居住证积分各接待窗口咨询电话

  有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哦

  1、人社局

  市区:、;滨海新区:;

  2、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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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土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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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教委

  市区:;滨海新区:;

  5、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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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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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积金中心

  市区:;滨海新区:;

  8、市税务局

  市区:;滨海新区:;

  9、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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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人民银行

  市区:

  小贴士:

  天津积分入户的积分计算器、分值表、

  办理指南等小编已经整理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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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摄图网

  ▌编辑: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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