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9月28日讯(记者邓昶)9月28日,广西新闻网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外省居民丢失居民身份证之后,现在可以在广西就近办理身份证件,不需要再跑回原籍去办理了。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部署,广西从2016年7月1日起在全区开展了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试点工作。经过1个多月的试点,从2016年8月1日起,广西率先全面铺开全国范围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受理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范围从试点时广东、湖南、浙江三省籍在桂人员扩大到全国所有在桂人员(除少数民族版本地区)。
现在,外省籍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区内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居民户口薄(或居住证)和旧的居民身份证(因丢失换领的,免交旧的居民身份证),到各市指定的户籍窗口(名单附后)申请办理,无须再返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证件申领手续。
此外,由于广西籍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增加了壮文,目前外省(市、区)公安机关受制证条件制约还不能制作广西版的居民身份证,待解决居民身份证少数民族版本跨省制证技术难题后,广西籍在外人员才能实现就近异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