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总部面试被并签三方协议和实习合同,然后外派到上海子公司,来到以后上海子公司又让我填写面试表(我在总部面试了,来这里为什么还要填?)并且重新签了上海子公司的实习合同。现在实习期,转正的时候签哪里的劳动合同更好些?谢谢。主要问题点:1.不明白为什么子公司还要让我走面试程序重复填写面试表和签订实习合同,是不是有什么秘密?2实习转正后,签总部的合同和签子公司合同有什么区别?哪个好些。谢谢
1、子公司让您走面试程序重复填写面试表和签订实习合同,这是子公司的做法,没有什么不可以。简单地说,子公司用人,即便总公司已经履行相关招聘程序,也可以重来一次。若子公司认为不胜任,可以将对方退回总公司。
2、实习转正后,签总部的合同和签子公司合同当然有区别,实质上就是签约主体不同的两种劳动合同。对于前者,劳动合同的相对方是总部,员工的工作地点由双方约定或者由总部统一指派;对于后者,劳动合同的相对方是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的经营主体,员工的工作地点由双方约定或者由子公司指派。至少哪个好些,可以结合老员工的建议综合判断。祝好运!
怎么说呢,其实没什么区别,也许最大的区别只是你用工的地点,和母公司签,那你的社保如何缴纳,医疗问题如何处理可能比较令人头疼,但是如果和上海的子公司签,那你就可以在上海缴纳社保和享受应有的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