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了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
落户补贴
落户补贴对象是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3月集中受理申报上一年度落户补贴,其余时间不再受理,逾期不予补报。补贴条件及标准是毕业后1年内(毕业证书发放之日起12个自然月)首次落户昆明(含集体户)的高校毕业生。对符合申领补贴范围和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按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补贴对象是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至12月)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3月集中受理申报上一年度就业补贴,其余时间不再受理,逾期不予补报。补贴条件及标准是来昆留昆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对符合申领补贴范围和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对象是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至12月)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3月集中受理中报上一年度租房补贴,其余时间不再受理,逾期不予补报。补贴条件及标准是来昆留昆就业创业的,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对符合申领补贴范围和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3月集中受理申报购房补贴。
补贴条件及标准是在昆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昆就业且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昆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在昆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其配偶名下也须无自有住房),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此外,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可进行产权转让,不满5年进行产权转让过户且未继续在昆购买住房的,需退回享受的购房补贴资金。
来源:昆明市人社局官网
编辑:张曦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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