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社保相关问题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退还。办理流程:应携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死亡要件(《户籍注销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火化人员加收火化证和火化发票)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填写《注销表》。如果死亡要件缺失,则应现场做出承诺,填写《注销表》。感谢您对我区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欢迎致电0830-咨询。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