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保中心的电话是多少?

1、上海浦东新区浦建路1619号2号楼联系电话:2、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3059号联系电话:3、上海浦东新区惠南镇北门大街176号联系电话:办事条件1、可办理医保卡新增制作的对象为:(1)不符合社会保障卡申领条件,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2)已办理过申领社

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保中心的电话是多少?

  

1、上海浦东新区浦建路1619号2号楼

  

联系电话:

  

2、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3059号

  

联系电话:

  

3、上海浦东新区惠南镇北门大街176号

  

联系电话:

  

办事条件

  

1、可办理医保卡新增制作的对象为:

  

(1)不符合社会保障卡申领条件,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

  

(2)已办理过申领社会保障卡手续但暂未发放到,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

  

(3)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不能及时补办或更换的。

  

2、原则上持有《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的,不再发放《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简称《医保卡》)。

  

申报材料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2、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办理程序

  

提出申请—审核通过—新增制卡—领卡人签字—领取《医保卡》

  

注意事项

  

1、《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4、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保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注销。

  

受理时间

  

医保中心和分中心:周一至周六8:30-16:30

  

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周一到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办理地点

  

1、浦东新区浦建路1619号2号楼联系电话:

  

2、浦东新区张杨路3059号联系电话:

  

3、浦东新区惠南镇北门大街176号联系电话:

  

4、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窗口(宣桥、万祥、老港镇及南汇新城除外)

  

咨询电话

  

医保服务热线:

  

来源:上海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也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请读者理性参考。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