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对本市生源考生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实行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规定,今年继续对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并在秋季招考录取阶段(本科普通批次、专科普通批次)被部分外省市高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一、本年度的一次性经济补贴从2021年10月8日开始办理。
二、考生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左边()右边,点击“考试报名”栏目下的“2021年一次性经济补贴申请”,使用高考时报名表所填列的联系人手机号码登入。如有情况变化,请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通知。
考生原登记的联系人手机号码若有变更,请主动联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1-(在线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3:30—16:00)。
三、下载“领款说明”“领款证明”等材料,仔细阅读领款说明,填妥相关信息。
四、考生在高校报到注册后,将“领款证明”加盖该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的公章,并由考生本人在“领款证明”上签名。
五、考生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拍照生成图片文件(jpg格式),上传至“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考试报名”栏目下的“2021年一次性经济补贴申请”中,照片要求清晰完整。
六、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收到考生上传的材料,经核对无误后,将分批次发放补贴款。
七、因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实行财政零余额账户管理,当年补贴截止发放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八、列入经济补贴发放范围的外省市高校名单见《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列入一次性经济补贴发放范围的外省市院校名单》。
编辑:季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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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