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为了让更多人才,留长、来长,从2020年5月29日,长春市委、市政府就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长春市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来(留)长创业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2020年对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了2万元购房补贴,为长春市吸引人才来(留)长居住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
今年7月15日,长春市政府出台《长春市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暖流计划”2021年行动方案》,再次提出“对在长春市内采取全款或商业贷款方式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公主岭市),发放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也就是说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继续申请2万元的购房补贴,那么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该如何申请?又该准备哪些材料呢?
一:申报流程
(一)登录长春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网址zl.ccfdw.net注册个人信息;
(二)网上填报《长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购置商品房补贴申请表》并扫描上传以下附件:
1.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高校毕业证书原件;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离校未就业证明;
3.高校毕业生长春户口(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等);
4.高校毕业生本人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使用商业贷款的还需提供商贷合同);
5.申请购房补贴的高校毕业生本人的收款银行卡原件;
6.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7.学信网毕业证证明。
(三)申报后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配合工作人员补充要件。待网上审核通过后,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住房保障服务大厅12、13号窗口进行签字确认。
二:相关要求
(一)申报对象及购房时间:
申报对象为: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和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9日。
(二)离校未就业证明材料:
一是未就业证明:由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地(毕业院校或各地人才服务中心)依据档案里是否有劳动合同出具未就业证明。二是社保证明:提供毕业院校所在地及长春市两地社保局官方网站的离校期间的参保证明。
如果您想对相关政策进行咨询,可以拨打电话:0431-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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