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2022年上海各区8月专精特新补贴合集

上海各区补贴政策浦东新区对年度首次认定、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资助。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虹口区市级首次认定奖

政策速递|2022年上海各区8月专精特新补贴合集

  

上海各区补贴政策

  

  

  

  

  

对年度首次认定、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资助。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10万元

  

复评再认定奖励:5万元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50万,复审25万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5万元

  

  

  

  

对获得市中小企业管理机构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配套奖励。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10万元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10万元

  

复评再认定奖励:5万元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50万

  

  

  

  

区级首次奖励:3万元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5万元

  

杨浦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市级认定文件有效期内的,由区财政局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资助

  

对上年度通过认定(含复核及新认定),且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助。

  

  

  

  

市级设定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5万元

  

复评再认定奖励:1万元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10万元;市级复审:5万;

  

区级首次:3万;区级复审:1万

  

  

  

  

对首次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50万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10万元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20万元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20万元

  

区级首次奖励:10万元;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40万

  

对被认定为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再首次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按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助标准可申请补贴差额部分。

  

对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再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资助标准可申请补贴差额部分。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10万元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60万

  

  

  

  

区级首次奖励:5万元

  

市级首次认定奖励:20万元

  

市级复审:5万元。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50万

  

新迁入企业视作首次认定。

  

静安区

  

暂无

  

一、国家级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上下滑动查看评价指标分值计算)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

  

9.地方特色指标。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产业状况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自主设定1-3个指标进行评价(满分15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0.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I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1.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左边400-右边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2.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3.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一、专业化指标

  

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二、精细化指标

  

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特色化指标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创新能力指标

  

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益。

  

(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来源:上海专精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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