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必须在新就业地新建立一个社保后才能转移,不然没有接续地。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养老保险关系可按国办发(2009)66号文规定转移接续。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到新参保地申请办理转移手续;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区(县)社保中心或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自助查询机上打印;如人已离开本市,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以及委托书,到社保中心柜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