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若干政策》自2020年7月实施以来,市人社局提升服务效能,简化办理手续,采取线上设立专项申报网页,线下设立人才岛绿色通道,共办理了来自各类企业的申报达1012家,使3613名各类人才享受了补贴资金。
配图来自摄图网
补贴对象和标准:
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和市属高校)在专业技术领域新引进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博士毕业生,需具备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在用人单位从事或兼任专业技术工作。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连续发放3年。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在哈购房时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
9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需具备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连续发放三年。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
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需具备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连续发放3年。
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700元,连续发放3年。
对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和市属高校)新引进并落户的正高级职称人员(45岁以下),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对9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副高级职称人员(40岁以下)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政策措施按照“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
上述条款中“新引进”“新就业”是指2020年7月2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规[2020]11号)印发以后,到哈市首次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落户的人员;“9城区内企业”是指9城区内注册的国有、民办等各类企业;“毕业5年内”毕业生是指申报年度前5年内在哈市未签订过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哈尔滨户籍毕业生回哈就业享受同等待遇。区属事业单位由各区根据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申报方式:
哈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的申请、审核。
线上申报:
申请单位可登录哈尔滨人社综合服务平台(或通过“哈尔滨人才服务”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申请办理。
窗口申报:
申请单位可到哈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地址为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5楼C区窗口)。联系电话:0451-。
申领流程: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信息登记和初审;初审合格后,下载并填写附件;向哈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线上提交)。
来源:冰城+客户端
记者于勇澜
原标题:《没领的快来!3613名在哈各类人才已享受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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