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市在高速发展,各大城市相互竞争,竞相赶超。城市的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优秀人才。顺应时代的发展,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是必然趋势。
为了吸引大学生到市、县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业,切实解决市、县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招不到、留不住大学生的现实问题。
2017年,六安市人社局公布《六安市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我市市属、县区所属国有、民营企业(不含金融业)等单位就业的,将给予元生活补贴、元住房补贴。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布的细则,享受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的对象为具有六安市户籍或《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从2012年毕业生开始执行。
申请人申请补贴时,需在我市市属、县区所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不含金融业)就业,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和用人单位出具的仍在本单位工作的证明为依据。
同时,申请人在劳动合同期内,在我市参加全部五项职工社会保险满3年。如果中间到外市就业创业再回到我市就业的,重新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到外市前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累加计算。
申请人申请补贴时就业单位应为本级所属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之前在我市市属、县区所属不同的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就业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累加计算。
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将给予元生活补贴、元住房补贴,生活补贴一次性申报审批兑现;住房补贴分2年补贴到位,每次元。申报审批时为第一次,第二年对应时间为第二次,如果第二年兑现补贴时申请人已不在我市市属、县区所属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就业的,取消第二次补贴。”
而就在近日,该项政策又有调整!
大学生住房生活补贴享受范围扩大
5月21日,我市印发《关于调整大学生住房生活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大学生住房生活补贴享受范围扩大。范围扩大后,共27名大学生获得补贴!首批发放资金54万元!
《通知》明确,将大学生住房生活补贴发放范围从“我市市属、县区所属国有、民营企业(不含金融业),按企业注册地确定”调整为“我市市属、县区所属国有、民营企业(不含金融业);在我市注册和纳税,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央和省属驻六安从事制造业国有企业。按企业注册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