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

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住房补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两者只能选择其一,你可以在申请到公

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

  

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

  

住房补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

  

两者只能选择其一,你可以在申请到公租房后停止领取住房补贴。

  

拓展:申请条件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元。

  

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需同时满足社保、住房、户籍、年龄条件才可以资格申请。

  

一、社保条件(只需满足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保的时间限制

  

二、住房条件(需同时满足)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三、户籍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四、年龄条件

  

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安居房申请条件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有机会申请

  

一、户籍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二、社保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保累计缴费5年以上;

  

2、申请人为新引进人才的,参加深圳市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注:这里所说的社保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

  

三、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已婚或单亲家庭;

  

2、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四、住房条件(同时符合)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五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在深圳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3、在深圳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扩展1)

  

——不租房子可以拿住房补贴吗

  

不租房子可以拿住房补贴吗

  

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津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租房子可以拿住房补贴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不租房子可以拿住房补贴吗

  

不可以,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原则是“先租后补,不租不补”。申请人首先要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签订租赁住房合同,再持租赁住房合同到租赁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盖章确认,最后持经办事处盖章确认的租赁住房合同提交给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拓展内容: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补贴对象

  

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规定施行。

  

日前,深圳市人社业务成功入驻支付宝“城市服务”*台。从现在起,市民只需登录支付宝“城市服务”,即可轻松办理社保查询、申请租房补贴等轻松办理10余项业务。未来我市更多人社领域便民服务事项将逐步进驻支付宝“城市服务”,全面开启“互联网+人社”服务新模式。

  

“借助支付宝‘城市服务’*台,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在线服务,让市民不再劳神跑腿,动动手指即可进行业务查询和办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日前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成功入驻支付宝“城市服务”*台,市民只需打开支付宝软件,进入“城市服务”,通过账户认证,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和人才相关服务。

  

记者在手机上进入“支付宝”app,在“便民生活”的“城市服务”项目中即可看到“人才服务”“社保查询”业务,打开后只要通过账户认证,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和人才相关服务,具体包括社保缴交明细查询、租房补贴申请、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博士后服务、留学人员服务、境外学历认证等便民应用。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社保服务个人网页系统、深圳人社移动客户端、劳动就业系统、人才引进系统、留学人员管理系统、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系统等已使用社会统一用户*台进行用户管理,其他人社系统正逐步改造。

  

据介绍,未来深圳更多人社领域便民服务事项将逐步进驻支付宝“城市服务”,全面开启“互联网+人社”服务新模式。市人社局对个人用户的实名认证和业务系统的用户统一展开大胆的探索,并开发相应的信息系统解决管理难题。

  

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扩展2)

  

——非深户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吗

  

非深户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吗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使用面积10*方米调整为使用面积12*方米(相当于建筑面积15*方米)。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非深户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非深户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吗

  

可以。根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规定,申请期限在《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以及《招、调通知》等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补贴标准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元/人。

  

拓展内容: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委托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接收。

  

1、具有全日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

  

2、本市院校毕业生;

  

3、本市生源毕业生。

  

申请租房补贴承诺书

  

承诺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号码:

  

(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号码:)

  

(未成年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号码:)

  

本人在申请和领取人才租房补贴的整个过程中,对下述事宜承诺:

  

一、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

  

二、本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享受“孔雀计划”政策;

  

三、本人(配偶)未租住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等);

  

四、本人的居住信息与提交的租赁合同(或租住凭证)相符;

  

五、本人是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六、本人(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本人将在1个月内通知本单位住房专员:

  

(一)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拥有了自有住房,或本人(配偶)享受了购房优惠政策(拥有住房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或接受赠与的时间为准);

  

(二)本人(配偶)租住了政策性住房,享受了“孔雀计划”政策或享受了宝安区“凤凰工程”住房保障政策;

  

(三)本人(配偶)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

  

(四)本人人才层级已经提高;

  

(五)租赁合同快到期需提交新合同。本人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经核查发现本人不符合条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交罚金。已领取了租房补贴款的,将及时退回。

  

xxx

  

20xx年xx月xx日

  

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扩展3)

  

——申请公租房后还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吗

  

申请公租房后还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吗

  

我们在租住房子的时候可能并不知道都有什么样的租房政策,这就需要我们一个个的去进行了解,只有全部了解的差不多了,才能称得上是租房好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申请公租房后还可不可以申请住房补贴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公租房后还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吗

  

公租房租房和补贴只能选择一个。公租房实物配租可以转为货币补贴。租赁补贴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8*方米,补贴总建筑面积不高于60*方米,租赁补贴金额按照保障面积标准乘以公布的单位住房面积的租赁补贴标准确定,超出保障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贴。

  

什么是房屋租赁补贴?

  

1、房屋租赁补贴是指*为解决城市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由*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这由*发放给住房困难户的租金补贴,就称房屋租赁补贴。

  

2、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3、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4、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如何申请公租房

  

一、街(镇)、区级审核流程和办理时限

  

1、申请受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负责受理在辖区范围内居住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2、受理时间。符合申请条件的于11月28日至2月10日工作时间至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初审、公示。街(乡、镇)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和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将申请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财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公示7日(公示范本见附件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查。经初审、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申请人办理退件手续并说明退件原因。

  

二、申请条件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3.2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4.8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58万元以下(含)的几类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方米以下(含)的家庭;

  

(2)符合一定条件(申请人不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或者属于本市五城区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6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外来务工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2)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3)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4、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5、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凭证;

  

6、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正式房屋销售合同或其它可证明房屋权属及面积的凭证;

  

7、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8、有关单位在申请表内盖章确认的收入、住房证明;

  

9、申请家庭成员工作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或者单位的原始工资册(起止时间段为申请前12个月);

  

10、家庭成员拥有的储蓄存款凭证;

  

11、家庭成员拥有的股票、基金、债券、商业保险凭证;

  

12、家庭成员拥有的车辆等凭证;

  

13、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

  

14、无工作单位的,提供经过年审的失业证;

  

15、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缴交凭证;

  

16、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17、城市低保、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等家庭,提供相关证件;

  

18、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交社会保险缴交凭证、劳动合同;

  

19、属于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社会保险缴交凭证、劳动合同;

  

20、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工作人员的申请人提交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转正定级的证明材料;

  

21、申请家庭成员中属于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其未参加省直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的证明。

  

注:请申请家庭按本页要求据实提交相关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如有虚报、瞒报骗取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其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追究其责任。

  

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扩展4)

  

——榆林公租房申请条件

  

榆林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榆林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榆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3)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方米的(含15*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未来榆林将逐步建立市场配置和*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榆林2014年建设公租房3360套、2015年建设公租房3005套。*期,榆林禅城区2014年公租房开始接受申请。与往年不同,2014年首次实行全年受理,首次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和榆林本地户籍人员分开申请,且申请条件比往年放宽不少。往年公租房的申请仅限于每年的4~5月。

  

榆林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统筹,房源由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配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指定的运营机构或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

  

榆林公租房管理办法办法第四十二条: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登记管理制度,各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必须为纳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建档立册,并要实行信息化管理,实施严格监督。

  

榆林公租房管理办法办法第四十三条:*投资建设或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引进的技术人才。房源充足的情况下,供应对象应放宽至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群体。

  

各类投资主体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及园区周边建设并自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园区用工单位或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单位自建并自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职工。建设单位应将入住人员资料送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并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制度及接受当地*监督。

  

【拓展】最新公租房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XXX区领导:

  

本人XXX,男,现年XX岁,靠打工维持全家生计,无其他收入来源,现一家五口人租住在现租住XXXX,住房条件十分困难。家中两个孩子都在上大学,女儿XX,现就读于XXXX,儿子XX,现就读于XX,每年昂贵的学费都是靠国家助学贷款来缴纳,家中还有年逾XX岁的老母亲,常年体弱多病,因此妻子只能在家照顾老人,妻子无职业工作,家里每月的生活费用都靠我一人打工挣的钱开支,儿女虽在校作兼职挣些生活费,但是还是不够他们生活所需。本人每月微薄的收入出去儿女每月生活费用,家中日常开支外,几乎剩不下什么钱,生活拮据,家中无任何积蓄。

  

常年都是靠租住解决住房问题,属于无房户,在查看XX县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后,发现本人符合申请条件,为解决全家人十分困难的住房问题,在此特别向*申请公租房一套,希望*主管部门、居委会能给予准许,解决申请人的住房实际困难,特此感谢!

  

此致

  

敬礼!

  

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扩展5)

  

——大连庄河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指南

  

大连庄河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指南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大连庄河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指南,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申请之日距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2、与庄河用人单位签订1年劳动合同或提供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

  

3、申请之日前,已在庄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在庄河没有产权住房(公寓);

  

5、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发放补贴意见。

  

申请材料:

  

1、大连(庄河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自主创业凭证1份;

  

6、庄河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连续6个月以上)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有左边法律右边效力的租房或买房合同。

  

补贴标准:

  

租房补贴按照博士2500元/月、硕士1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的标准分季度发放,保障期为3年。

  

购房补贴针对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上述人员,标准为博士10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生4万元,按照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所购房屋所有权人为2人(含)以上且均符合保障条件的,可按符合条件人才中最高标准保障1人。对保障期内不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标准的.,停发补贴。

  

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在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申请转为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金额应扣除已领取的租房补贴额度。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含租房转购房补贴)不能重复享受,两种补贴累计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申报流程: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补贴审核发放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

  

1、本人或用人单位持相关要件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学历、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意见等情况进行认定,并将最终认定合格名单及申请人基本信息等一并汇总转送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住房城乡*门进行住房查验;

  

3、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住房城乡*门将最终住房查验合格的人才情况报送市住房城乡*门申报住房保障计划指标;

  

市住房城乡*门根据全市人才资金安排,确定该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计划指标。若申请人数大于计划指标,则采取摇号方式认定补贴对象。

  

补贴发放:

  

租房补贴由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住房城乡*门组织发放,每季度发放补贴前,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门须重新复核人才资格。

  

购房补贴由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住房城乡*门会同市及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组织发放,每年发放补贴前,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门须重新复核人才资格。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的租房和购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75%、用人单位所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财政承担25%。

  

对于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补贴资金由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财政先行垫付。年底前,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住房城乡*门将发放补贴金额、人才名单等相关信息报送市住房城乡*门,市住房城乡*门汇总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转市财政局列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门应对数据准确性负责。

  

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扩展6)

  

——低保户租房补贴怎么申请

  

低保户租房补贴怎么申请

  

在我们如今这个社会上贫富差距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就是富有的人太富有了,而贫穷的人太贫穷了。但是国家为了帮助贫困人民就发布了很多的惠民政策。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低保户租房补贴怎么申请,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低保户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申请补贴须放弃保障房备案

  

如果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提出市场租房补贴申请,那么就要自愿放弃经适房或者限价房的备案资格。

  

2、家庭情况变化须年度申报

  

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无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及租房情况是否发生变动,均须进行年度申报。

  

同时,加强对骗取市场租房补贴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市场租房补贴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并做好市场租房补贴与其他政策的有效衔接,方便群众合理选择住房保障方式。

  

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三项条件同时具备的的城镇户籍家庭,可以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自行确定,其余条件与其他各区一致,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门批准后实施。

  

二、城乡居民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向乡镇(街道)或受乡镇(街道)委托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

  

2、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3、对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

  

4、组织村(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情况和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

  

5、根据调查核对情况和评议结果形成审核意见。

  

6、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的上报县区民政局。

  

7、县区民政局审查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民主评议结果、审核意见等材料。

  

8、县区民政局提交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对。

  

9、抽查30—50%的申请低保家庭进行入户调查。

  

10、县区民政局集体研究拟审批低保名单。

  

11、再次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的审批资格。

  

12、发放低保证。

  

低保户租房补贴标准

  

以广东省为例,将城乡低zhi保最低标准的.设立dao划分为四类地区内。

  

第一类容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650元

  

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550元。

  

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386元。

  

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260元,而对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扩展资料

  

低保户享受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扩展7)

  

——个人申请公租房条件

  

个人申请公租房条件

  

个人申请公租房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通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公租房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将根据经济发展水*、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方米以上。

  

优先保障

  

对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予以优先保障:

  

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的;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的;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

  

5.根据左边法律右边、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申请流程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统一向登记注册所在区住建局提交申请;无用人单位的,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向户籍所在区住建局提交申请;申请家庭不得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自提交申请材料到确认选房资格期间,不得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

  

拓展: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有:

  

1、哪些人可以申请?

  

一是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

  

二是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包括三种:第一种是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高级技能人才。第二种是在本市获得区及以上党委或者*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市级“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第三种是在本市获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人员。

  

2、收入资产限额是多少?

  

1人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为元,家庭资产净值限额18万元;2人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为元,家庭资产净值限额33万元;3人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为元,家庭资产净值限额46万元;4人及以上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为元,家庭资产净值限额60万元。

  

3、如何申请?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公布房源情况,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提交申请材料。街道初审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来穗、民政部门牵头,*、人社、计生等部门配合审核资格。经审核、公示符合资格的,采取积分与摇号相结合的方式配租。

  

配租先后顺序按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列;分数相同的,按申请人在穗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长短进行二次排名确定次序;经二次排名仍未能确定次序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

  

4、租金标准是多少?

  

根据细则,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的70%计租。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计租。如其收入和家庭在穗资产不高于户籍家庭住房保障规定的准入线,经本人申请,并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可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的70%计租。

  

5、租赁期限有多长?

  

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表示,租赁合同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租赁期内,承租人应继续履行居住证办理、就业登记、社会保险费等义务。租赁期满之日前6个月,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并接受续租资格审核。

  

6、第一批公租房何时推出?

  

根据文件规定,向来穗务工人员供应的公租房,按广州市公租房年度供应总量一定比例确定(10%左右,视需求和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调整)。明年预计向来穗务工人员推出供应公租房600套,具体房源将在推出前通过媒体公布,有意愿申请市本级公租房的来穗务工人员请留意。

  

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扩展8)

  

——南昌如何申请公租房

  

南昌如何申请公租房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南昌如何申请公租房,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南昌如何申请公租房

  

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受理申请。

  

1、受理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在社区居委会设立受理窗口,受理住房保障申请。申请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户主,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受理工作人员见证下,签署同意对其收入和财产进行核查的申明及授权,并加盖手印;受理工作人员见证后应当签字盖章并核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各项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核查一致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2、录入资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家庭提交的所有资料录入、扫描至南昌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确保所有录入、扫描信息准确无误。

  

3、公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社区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张榜公示3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有网站的应同时在网站公示。

  

4、提交材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将受理意见、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材料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二、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核查房产。

  

1、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提交的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核查申请人的住房情况,将符合住房条件的申请人名单通过南昌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反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并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为单位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区(开发区、新区)民政部门进行经济状况核查。(申请人为低保家庭或者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的,可不进行经济状况核查)。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收到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反馈的符合住房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及委托书后,将委托书扫描至南昌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通过南昌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将申请人所有信息及委托书导入南昌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信息系统,发起委托。

  

3、同时将所有纸质材料移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指定的相应机构或者专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要确保所有移交纸质、电子材料的一致有效完整。移交程序由住房保障部门与民政部门进行协商确定。

  

4、不符合住房条件的,由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门书面通知受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由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区(开发区、新区)民政部门经济状况核查。

  

1、区(开发区、新区)民政部门在收到同级住房保障部门委托后的45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0日)内,完成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当载明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车辆等核查信息。

  

2、区(开发区、新区)民政部门将核查报告等相关材料按照协商程序返回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并将核查报告涉及的信息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系统反馈给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四、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认定住房保障资格、公示。

  

1、认定住房保障资格: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民政部门核查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综合核查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意见及房产核查情况,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认定住房保障资格,将名单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2、异议复核:未能通过住房保障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书面通知的3天内,向原受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提出异议,由受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向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再次申请认定,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情况再次核查住房面积或者委托同级民政部门再次进行经济状况核查。再次核查工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信息反馈: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认定所有申请人的住房保障资格后,将申请人的认定结果从南昌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反馈给南昌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系统。

  

五、材料移交。

  

在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申请人的`住房保障资格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将申请人相关材料移交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建档。

  

六、名单报送、资料建档。

  

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申请人的住房保障资格后,将名单及相关档案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报送备案。

  

七、公示。

  

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已认定的住房保障对象在南昌市房地产信息网公示,公示期直到分配前结束,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建档。

  

拓展:申请条件

  

1、申请*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本市家庭的,应当至少1名家庭成员取得本市居民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方米(计算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应当将申请之日前两年内过户的房产、自有住房、租住的公房计算在内);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和机动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5)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2、申请开发区、工业园区筹集的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连续稳定工作满6个月以上且已办理居住证;

  

(2)本地无房;

  

(3)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什么是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扩展9)

  

——黔江公租房申请指南

  

黔江公租房申请指南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黔江公租房申请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2、在本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3、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4、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黔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用工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

  

二、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复印件;

  

(三)无房证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具);

  

(四)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

  

(五)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六)本人书面申请书。

  

(七)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来黔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还应提交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提供原件核查);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入住人员收入认定证明;申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等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三、申请审核程序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按“两级审核、两次公示”的原则执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受理:基层国土房管所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正式受理后,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进行初审。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收入状况进行走访核查,并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进行公示。经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书面告知申请人;经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公示情况等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机构审核。

  

(三)审核: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初审意见等进行审核并公示。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住房保障机构以适当的方式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审核不予生效,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属实的,审核结果生效,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四、分配流程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

  

2、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下列人员,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优先轮候配租:

  

(一)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在本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

  

(二)因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排危抢险、房屋拆迁、企业破产等造成住房困难的。

  

拓展内容:重庆黔江公租房接房入住

  

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于2022年2月21日起开始办理2021年公租房摇号家庭入住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办理入住实行分小区分批次办理,请各位办理人员佩戴好口罩,具体办理入住时间如下:

  

1.2020年公租房轮候家庭:2022年2月21日-2月25日

  

2.黄山坝公租房:2022年2月28日-3月4日

  

3.青杠公租房:2022年3月7日-3月11日

  

4.河坝田公租房:2022年3月14日-3月18日

  

5.大队梁子公租房: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

  

6.天坪公租房:2022年3月28日-4月2日

  

二、所需证件

  

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并复印两份;代办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地点

  

城西八路建委319办公室。

  

除本次公告外,我中心还将以短信通知的形式,根据办理时间分批次向申请人发送短信通知,请收到短信的申请人按照短信通知要求及本次公告要求及时办理入住手续。现将拟办理入住的家庭再次进行公示,若电话有误请及时联系我中心更改,电话:。

  

一、2020年公租房轮候家庭入住办理时间:2022年2月21日-2月25日)

  

二、黄山坝公租房单间配套入住办理时间:2022年2月28日-3月4日

  

三、黄山坝公租房两室一厅入住办理时间:2022年2月28日-3月4日

  

四、黄山坝公租房一室一厅入住办理时间:2022年2月28日-3月4日

  

五、青杠公租房两室一厅入住办理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11日

  

六、青杠河坝田公租房一室一厅、单间配套入住办理时间:2022年3月14日-3月18日

  

七、大队梁子公租房单间配套入住办理时间: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

  

八、大队梁子公租房一室一厅入住办理时间: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

  

九、天坪公租房两室一厅入住办理时间:2022年3月28日-4月2日

  

领了住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扩展10)

  

——租房补贴一般去哪里领取

  

租房补贴一般去哪里领取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租房补贴一般去哪里领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租房补贴一般去哪里领取

  

不需要自己去领。

  

租房补贴的钱会直接打到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不需要自己去领。

  

所以申请成功之后,要第一时间去社保卡发卡银行开通社保卡金融账户。

  

社保卡金融账户免费开通,带上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发卡银行办理即可。

  

合肥租房补贴领取需要哪些条件?

  

1、补贴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员:

  

(1)博士;

  

(2)35岁以下的硕士;

  

(3)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2、补贴条件

  

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

  

(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补贴标准与发放

  

1、租房补贴的标准为: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

  

2、租房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发放。个人租房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

  

3、租房补贴经审核公示后,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于每月月底前将符合条件人员上月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

  

4、因申请人社保卡遗失、信息不准确、金融账户未激活等原因,导致补贴发放不成功的,发放地住房保障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完成补卡、修正信息、激活金融账户等事项,并纳入下月一并发放;因申请人个人原因造成租房补贴无法发放的,不再予以补发;因申请人个人工作、住房等发生变化,无法满足租房补贴发放条件时,自当月起予以停发补贴,符合发放条件后,重新提出补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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