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范围:
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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