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专项操作细则》中,明确给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企业研发机构给予资助。资助内容如下:
专题一高新技术企业
对年度首次认定、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5万元。各重点区域内企业由各区域专项政策支持。
专题二“专精特新”企业
对年度首次认定、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资助,国家级、上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25万元。
“专精特新”企业升级后给予补差资助。已获同类专项资助企业不再享受本专题资助。
专题三企业研发机构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上海市级及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资助。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资助,国家级、上海市级及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最高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企业研发机构升级后给予补差资助。已获同类专项资助企业不再享受本专题资助。
本政策专题一和其他专题可同时资助,专题二和专题三补差资助。
昨日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发布了《2021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专项(高新技术企业专题)申报指南》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赶紧申报,千万不要错过申报时间!!!通知内容如下:
一、专项申报对象及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
2、根据《关于公布上海市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沪高企认指〔2021〕001号)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2021年1月1日-11月25日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
注:各重点区域内企业由各区域专项政策支持。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单位,本专项不得申报。申报企业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申报项目进行电子申报,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1、电子文本提交
(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以PDF格式上传并且方向保持正向一致且清晰可见。
2、上传附件材料
(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专项(高新技术企业专题)申请表》;
(2)近期完税证明;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
(4)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历次地址变更的工商证明材料。
本指南系统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中午12:00。
四、联系方式
受理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891
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1:30;13:30~16:30
需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可以评论区留言或者直接私信我们(张经理187-2125-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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