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几个做HR的朋友来咨询。说是公司内有几个从外省来上海工作的员工,考虑到需要将他们在外省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到上海,但是具体的操作又不是很清楚,所以,比较着急。
下面,我来讲解一下。
职工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可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在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市。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1、职工本人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a.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a.《上海市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b.《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每名职工一式两份);
c.职工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d.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个人或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受理职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