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基本内容通常由孕产期医疗保健、生育津贴及有酬3部分构成。
1、医疗保健
生育医疗保健费,是指由医疗机构向所提供的妊娠、分娩及产后医疗用,即通常所说的生育医疗服务费。
2、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国家左边法律右边、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3、有酬产假
一般来说,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的性质。这就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生育女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产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