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必须给员工缴足“五险一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用人单位缴纳。
1.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可以退休?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并不是说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就可以退休,而是要满足退休年龄。以男性职工为例,一般而言,不到60岁,即使你已经缴了20年的养老险,也暂不能退休。
2.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不用再缴纳?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这是办理退休并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社会保险法》规定,若按月领取养老金需同时满足:1.累计缴费满十五年;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以员工必须得等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才能申领养老金待遇。
3.退休了就能领取养老金?
一般要缴满15年,退休时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所以,想退休时就能拿养老金,务必在自己退休前十五年就开始缴费。
4.跨省就业人员如何领取养老金?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
4种不同情况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②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③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④4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1.医保断缴三个月会清零?
并不是。以广州市为例,目前广州市医保的缴费历史是累计计算的,参保人停止缴费并不会导致缴费历史清零。但是断缴影响也有很多,如①参保人在停止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②2外地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入学、购房买车等都与医保缴费年限息息相关。
③从长远来说,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要缴满最低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2.医保需要缴纳多少年?
以重庆为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女性应累计缴费满25年,男性应缴满30年,且其中在重庆市的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0年以上。但城镇职工大额医保费是需要终身缴纳的。
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怎么办?
①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
②选定点:从公布的名单中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登陆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③持卡就医:就医人员就医时一定要带上社保卡它是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1.失业了就能领失业保险吗?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求包括
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②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因此,并不是失业了就一定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后不想工作,能靠保险金度日吗?
失业保险要缴满一年才能享受,并非立刻可以享受。
以北京为例,城镇户口人员,如果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因此,指望失业保险金生活不太现实。
1.男职工要交生育保险吗?
生育险是由企业缴纳,员工不缴纳,但是无论男女都需要缴,男职工的未就业的配偶,也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资金中支付。
2.生育报销如何报销?
因怀孕生育而花费的产检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都可以通过生育保险进行报销,但支付方式不同1针对怀孕期间的产检费,生育保险基金采取限额支付每次产检费报销限额标准从330元至1400元不等。
产检费在限额內的,按实际支岀报销;产检费超过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报销。
2针对住院分娩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药费等,生育保险基金采取定额支付以三级医院为例:
(1)产妇自然分娩,可以定额报销3000元(2)人工干预分娩,可以定额报销3300元;(3)如果产妇采取剖宫产手术,可以定额报销4400元。
(4)如果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情况,每增加一胎,定额支付的标准在原有基础上上调10%。
③3按项目报销针对住院分娩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因此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住院的医事服务费,生育保险基金予以全额报销。
提示:详细的限额标准可拨打进行咨询
1.职业病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职工有“患职业病的”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⑦左边法律右边、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醉酒导致伤亡在岗位上,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因醉酒导致伤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4.工伤保险的“生死48小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1.单位可以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单位为员工缴住房公积金是法定义务,并非“可缴可不缴”。
2.什么条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②2离休、退体的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④4出境定居的⑤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属于即缴即累计,职工只要在退休时累计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大于等于15年,便可在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简单说,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的,也可以中断缴纳。当你中断后,可以直接续交,之前交的年限不会清零,参与累计年限计算。只要你到退休年龄是,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到了15年,就可以享受养老待遇。
在养老保险方面,即使职工离职后暂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职,对养老保险的影响不会很大,所以不用担心。
解决方法:
离职之后,原单位给帮你办理停交社保的手续,你的社保账户就会被封存,只要你找到新工作,新单位会为你的社保做续交手续,这个过程都不需要你办理的,只需要你拿到文件和提供文件就行~
但如果是跨省就业的话,除了需要在原单位办理好手续外,还需要转移养老保险。有3步: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要特别注意,因为医疗保险对时间和年限的要求比较高。如果中断医疗保险超过一定的时间,后果比较严重,中断医保期间无法享受医疗报销待遇,重新续费之后,可报销额度也要重新计算。
这里要提醒一点:医保断交不会影响你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正常使用,但住院报销等都无法使用医保统筹资金了。
关于医疗保险断缴,年限如何计算?小新有以下提醒:医疗保险中断可能会重新计算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自中断之日起,将有3个月的缓冲期,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将视为中断参保,再缴纳便要重新计算缴费年限。同时医疗保险一般可以中断3次,否则也要重新计算缴费年限;而且医疗保险是要求男性缴满25年,女性缴满20年才可以在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于中断期限和次数的限制,会导致你的医疗保险年限重新计算,而在中断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解决方法:
为了保证医疗保险不中断,职工朋友们最好是能够找到新工作之后再离职,最好不要超过一个月或3个月,能够保证当月或缓冲期交上医疗保险。
但如果是跨省就业的话: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在医疗保险转移当中,转个人账户的钱是小事,而累积缴费年限是大事。所以建议参保者在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也可以附在养老保险关系上一起进行转移。
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这三个保险属于即缴即停,以单位为依附,不能单独存在,所以自断缴的次月开始直接失效,而且也没有个人账户。也就说当你中断后,直接交就可以,没有年限和清零之说。但是,这里面有一个特殊的地方: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在离职期间是不能使用的,但失业保险是个例外。
解决方法:
生育保险在离职期间是无法使用的,如果女性职工或男性职工有生孩子或要孩子打算的话,最好不要离职哦。如果男性职工的妻子没有参加社保,但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使用男性职工的生育保险报销;
对于工伤保险的缴纳时间,我国现行左边法律右边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在上班时发生工伤事故,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离职期间是没有办法的;
失业保险:满足以下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这3个条件,便可以在离职期间使用,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三个保险,只有失业保险,如果跨省就业的话,是可以转移的。
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
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样,都有属于你自己的个人账户。当职工离职之后,公积金账户就会被封存,直至你找到新的单位为你缴纳五险一金为止。
解决方法:
公积金的提取有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2.提取用于租房;3.离退休;4.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5.非本市户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6.出境定居;7.员工死亡;8.家庭生活困难;9.偿还住房贷款本息;10.员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11.住房公积金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注:每个地区略有不同,要知道详细的,可以去公积金办理中心问清楚。
但如果是跨省就业的话,就比较麻烦了。
很多城市都展开了异地转移的业务。在新单位缴纳了一个月的公积金,也就是说有了新的公积金账户之后,可以要求新单位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张接收函,再把接收函和新的账户给原单位,这样原单位就能全权办理转移。
公积金账户里的钱与医疗保险一样,也可以提现。但是这个提现需要户口迁出证明。
关于,离职之后,五险一金社保的关系,小新还要提醒一点:如果嫌麻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都可以不用迁出,仍然放在那里。养老保险与工龄相关,如果不迁出,工龄就归零重新统计。医疗保险与公积金账户里的钱会一直在那里,并不会再变动;工伤及生育保险,并不能全国相互转移的,失业保险是可以转移,但也要看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那么五险一金社保关系到底最长能断缴多长时间呢?
1.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比较方便灵活,只要在使用之前交够1年,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可以使用。
2.医保断了,医保待遇从下个月起就停了,重新交还是可以报销的。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3个月缓冲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连续缴交年限要重新计算。此外,医疗保险一般可以中断3次,否则也要重新累计缴交年限。中断期间不享受医疗报销等一切医保待遇,在中断参保后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3.养老保险,一般来说,这15年是累计计算的,中间要是断了,续上就好,但是退休待遇会有所影响,公积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交上就行。
4.工伤险更是能即缴即用,无须担心。保已经和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密切相关,买房、入户、车牌、上学等都对社保缴费有一定要求。
但社保五险一金最好不要中断!为什么?
养老保险一旦中断最先影响的便是工龄问题,在中断期间不计入工龄,再就职时就会影响我们的工龄工资;其次由于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年限的,到退休计算年限时,如果累计中断12月,就会向前推一年,你的年限也就少一年;最后养老保险中断会影响退休时的养老待遇。
医疗保险是要求男性缴满25年,女性缴满20年才可以在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于中断期限和次数的限制,会导致你的医疗保险年限重新计算,而在中断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只要断缴了,就会失效,没有任何待遇了,重新交就好,但是生育保险和失业需要连续缴纳一年才能再次享受。
社保断缴还会有其他的资格被清零:如果你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的话,那么你惨了!你的买房买车、办理通行证和居住证等,甚至还有孩子上学落户的资格也会受到影响。因为这些资格都需要社保连续缴纳一定的时间才可办理。在你办理时开始,往前推进,长达一定时间内社保未出现断缴,才具有资格。
那么社保断缴都会有哪些影响呢?
一、购房资格清零
目前在许多城市如果是非本地户口想买房,必须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定的年限。比如北上广深都需要连续缴纳5年社保,杭州、武汉比较宽松一点,是要求2年。
而且需要注意的一点,很多地方一旦断了就必须重新计算,补缴也不可以计算在连续缴费的年限里。
二、影响车牌摇号
和购房资格类似,汽车车牌摇号也是有资格限制的,比如北京是连续缴纳5年以上社保,而广州是要求近3年缴纳医保累计满24个月,且上一个月有医保缴费记录。
三、积分落户资格清零
积分落户是指某座城市对外来务工人员户口激励实行的一种政策,主要考察学历、专业技能与所做贡献等等,只要积分达标,就可取得所在城市的户口。
但是积分落户制度对于社保的缴纳也有要求,比如北京要求申请人在北京需要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上海则需要申请人在上海持居住证满7年且缴纳社保满7年。
四、影响小孩上学
非本市户籍的小孩想要读书,对于父母的社保也是有条件限制的,但各地政策不一样,所以非本市户籍的父母们,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避免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
由此可见,社保断缴并不是大家想的那样简单,一不小心断缴超过三个月损失可就大了,严重影响到大家买房或者落户的进程。所以年前有准备换工作的朋友,一定要注意社保的接续工作,别让前面的努力都白费了。
首先大家需要明确,社保断缴后职工养老、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及其缴费年限都是不会清零的,因为它计算的是累计缴费年限,但长期断缴的话养老保险可能会缴不满15年,养老金也会比正常缴纳的时候低一些。
除此之外,医保断缴期间不能使用统筹账户里的钱,也就是公司为你交的那部分,如果断缴超过3个月统筹账户会被冻结,从补缴那天开始算起,6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是不能报销的;停缴超过6个月的,需要1年才能享受统筹账户。
同时对于社保补缴,各地也有相关的规定,一般来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能通过事后追缴费用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也就是说个人身份不能补缴,补缴社保必须由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来申请,并且补缴期不能超过3个月,超过的话也不能办理。
一、符合条件的“三险一金”作为专项扣除可在计算综合所得时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1、为什么只能扣除“三险一金”呢?
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全部是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因此个人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2、扣除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实际领取或支取“五险一金”时,如符合条件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2、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补贴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11年1月1日之后已征税款,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三、个体工商户为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符合条件的“五险一金”可在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