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要求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的年限自,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五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非上海户籍居民购房需连续缴纳个税及社保满5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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