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十六条”新政购房补贴如何申请、何时发放?

左边乐居买房右边讯10月26日,哈尔滨市住建局发布针对《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部分公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权威解答。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总体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日前,哈尔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哈十六条”新政购房补贴如何申请、何时发放?

  

  

左边乐居买房右边讯10月26日,哈尔滨市住建局发布针对《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部分公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权威解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总体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日前,哈尔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等九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此意见可大致划分为“人、企、房、管”四大方向,针对每个方向制定不同的建议,利用金融杠杆和利民政策作为引导,稳定市场信心,促进正常购房需求的合理释放。

  

  

此次“哈十六条”新政对于人才引进十分重视。

  

《意见》中明确:为吸引留住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哈购房,施行购房补贴政策,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6个月社保的,以及已自主创业的,年龄在35岁以下的各类人才,在哈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即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生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2万元。购房人才的购房情况经人社、教育、住建部门共同认定,购房人出具经网签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市财政将资金拨付资金申请部门负责发放。本项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享受本项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出台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

  

10月26日,哈尔滨市住建局对“哈十六条”新政中提到的人才补贴如何申请、何时发放?给予权威解答:

  

满足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6个月社保,以及自主创业,年龄在35岁以下条件的,以教育部门审核认定的学历为准发放人才补贴。

  

申请者持购房补贴认定申请表原件(哈尔滨住建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等方式下载)、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向市住建局提出购房补贴申请。

  

审核通过即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补贴视流程进度于一个季度内发放至购房者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中。

  

除了吸引各类人才来哈购房,此次“哈十六条”新政对原籍不在当地,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哈的新市民,在哈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同样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万元,购房人出具经网签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市财政将资金拨付资金申请部门负责发放。享受本项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出台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

  

关于“新市民”如何界定?哈尔滨市住建局这样回答:

  

主要针对户籍不在哈尔滨的购房者,无学历、劳动关系、社保缴存年限等限制,购房即可享受1万元的购房补贴,申请流程及发放时间与本地购房者相同。

  

中原地产哈尔滨公司总经理王坤认为,与去年的“十四条”相比,今年的“十六条”最大不同是针对人才引进增加了相应政策,力争对人才引进及人才回流提升城市吸引力。针对不同学历人才进行不同程度现金补贴、非哈市户籍人员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可有效提升年轻客群及外来首置客群的购房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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