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未婚妈妈申领生育保险金遭拒、起诉被驳,申请再审获高院受理

8月28日,上海的未婚妈妈张萌(化名)收到了一个好消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她生育保险纠纷案的再审申请。从2017年冬天起,张萌开始打一场被称为“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的官司,绵延近两年,屡屡败诉,上海市高院这一消息重

上海一未婚妈妈申领生育保险金遭拒、起诉被驳,申请再审获高院受理

  

  

8月28日,上海的未婚妈妈张萌(化名)收到了一个好消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她生育保险纠纷案的再审申请。

  

从2017年冬天起,张萌开始打一场被称为“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的官司,绵延近两年,屡屡败诉,上海市高院这一消息重新点燃了张萌的希望。

  

生育保险,是一项保障公民在生育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女性生产后可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保险金,弥补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并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规定,生育保险申请人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而为了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申请人需提交“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张萌就是被这条规定绊住了。2016年,张萌意外怀孕,当时她刚跟男友分手,但在家人的支持下,决意生下孩子。

  

综合判决书信息,2017年7月,张萌在上海市浦东区金杨街道办事处申请《计划生育证明》,但因未能提供配偶身份信息和婚姻证明,街道不予受理。2018年1月23日,张萌向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但因为没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且表示无法进一步补全,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告知张萌申请业务不能办理。

  

张萌先后起诉了金杨街道办事处、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但均败诉。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显示,根据相关左边法律右边和办法,只有计划内生育的妇女才有权利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且申请时需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认定张萌不符合申领条件并无不当。

  

今年7月,张萌向上海市高院提出了再审申请。张萌和她的律师坚持认为,未婚妈妈也有权领取生育保险金。

  

打官司的这两年间,张萌的儿子已咿呀学语。对张萌来说,这早已不是她“一个人的战斗”,虽然对再审结果不抱太乐观的预期,但能够引起公众对于这个群体权益的关注,在某种程度上,她和站在她身后的那些未婚妈妈们,已经是“胜利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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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萌与儿子一同出游。受访者供图

  

未婚妈妈之困

  

新京报:收到再审受理通知书那一刻是什么心情?

  

张萌:再审受理跟法院立案不一样,如果你没有足够的依据,法院是可以拒绝受理的。原本我们估计受理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一二十,所以我当时蛮高兴的。

  

新京报:生孩子之前知道无法领取生育保险金吗?

  

张萌:在怀孕的时候我就已经在查政策了,包括打电话、发邮件咨询,得到的答案都是未婚妈妈无法申领生育保险。但起初我没有死心,等到正式申领的时候,才发现真的是做不下来。

  

新京报:未婚妈妈无法申请生育保险会造成什么影响?

  

张萌:生育保险金主要是弥补休产假期间损失的工资收入。综合我的工资和其他因素,我休了5个月产假,能拿的津贴有大几万。我其实不缺这点钱,但有不少其他的尤其是比较年轻的妈妈们是非常需要这个钱的。我了解到有些未婚妈妈为了生计,在怀孕晚期行动困难的时候还去找工作。对她们来说,生产后恢复身体、哺乳孩子期间,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生育保险了。

  

新京报:除了无法申领生育保险金外,未婚妈妈还会受到哪些政策的影响?

  

张萌:户口是不少人会遇到的问题。虽然国务院在2015年底出台了文件,非婚生育的孩子也可以落户(注:指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初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但很多妈妈没能第一时间得到准确的信息。

  

还有些人会担心影响工作,比如准备去体制内工作的未婚妈妈,会担心政审不过关。总之,单身妈妈们遇到的问题五花八门。

  

  

▲2017年5月,张萌的儿子降生。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在生活上未婚妈妈会面临哪些压力?

  

张萌:催婚、旁人的闲言碎语,甚至是家人毫不留情的指责。我认识一个单身孕妇,她本来想生下孩子的,怀孕已经5个月了,还被她的母亲坚持拉着去医院流产,她妥协了,但到现在还在追悔。

  

新京报:怎么决定要打官司的?

  

张萌:我问过区里的计生部门,难道就我一个未婚妈妈要求发放生育保险金吗?他们说的确没有听说谁来投诉过,或者说谁来申请过复议。我意识到这似乎是个空白,就更促进了我去做。

  

新京报:除了左边法律右边途径,未婚妈妈还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些现实问题?

  

张萌:我知道有人专门做形婚的生意,有的只是摆摆酒应付亲友,有的做全套,把证也一并领了。领证的好处显而易见,孩子的户口、大人的生育保险金都能拿到。

  

新京报:你想过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吗?

  

张萌:社保中心有位工作人员透露,只要我补领了结婚证就可以领取生育保险金了。但我觉得用婚姻作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很不合理的,而且如果勉强进入婚姻,也会引起一系列更严重的问题。我见了独抚群(注:独自抚养孩子的群体,包括但不限于未婚妈妈)里诸多不幸的故事,有形婚的男方以孩子的监护权相要挟敲诈的。所以我从来没想过这样的方式。

  

  

▲8月28日,张萌收到的官司再审审查受理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未婚妈妈抱团取暖

  

新京报:听说你建了一个未婚妈妈群?

  

张萌:今年年初,我和几个未婚妈妈建了个“未来妈咪”群。起初是我的代理律师建议说,各地生育保险的政策会有一些区别,可以共享信息,慢慢地,群里的妈妈越聚越多,现在已经有50多个了,来自全国各地。

  

新京报:你们平时会聊哪些内容呢?

  

张萌:我们常常会聊一些育儿、生活、左边法律右边政策方面的话题,我也会第一时间分享官司的进展情况,有时大家聊得高兴了,就把我叫做“革命先驱”,我说我不是“先驱”,是“先烈”(笑)。有人打算呼应着我也打官司,但我不是很支持她们去做,因为要耗费的心力还是蛮大的,我希望她们能以生活为主。

  

新京报:打官司期间,有过什么让你感动的人和事吗?

  

张萌:不久前我看到新闻,南通的一个和尚帮助了许多经济条件不好的未婚妈妈,他说的一句话让我记忆深刻,“妈妈们在没有结婚的时候敢把孩子生下来,就是一件很勇敢的事情了,这样的人你不帮,你帮谁呢?”我还认识一个单身妈妈,她的母亲就是做计生工作的,她告诉女儿:“不畏惧世俗的压力,留下珍贵的生命,我会为这样的女儿感到骄傲。”

  

  

▲张萌的儿子两岁大的时候。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有收到过来自政府和司法系统方面的帮助吗?

  

张萌:有的。我是高危产妇,怀孕的时候我已经40岁了,妇幼保健所就常常给我打电话,催促我做产检,跟踪回访。起诉街道和区政府的官司,法官虽然判我输了,但他在判决书上写,这个官司是有“可诉性”的。告上海社保中心的二审时,法官专门给我打了电话询问细节,希望能在庭外帮助我解决申领问题。

  

新京报:如果官司最终胜诉了,你认为会对其他未婚妈妈申领生育保险金有什么影响?

  

张萌:肯定会有影响的,但是影响面有多大很难说。我国不是判例法系国家,即使上海这一个案例胜诉了,各地还是会有各地的做法。但这个案例还是有参考性的,鼓励未婚妈妈要有维权意识。

  

新京报:如果失败了呢?

  

张萌:就算是失败了,我们依然有其他途径继续争取。有人说可以申请国务院裁决,或申请检察院抗辩,我们也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有人说维权是一种对抗,我不这么认为,相反,我认为这是在帮助我们相信司法体系,相信他们有自我纠正的能力。所以我们现在应该团结在一起,只要有精力能够推动,不管推动的力量有多大,去做就行了。

  

新京报:将近两年的时间,有什么样的收获?

  

张萌:我之前疑惑未婚生育到底合法吗?但经过了这么多次庭审,没有人敢说这是不合法的,所以至少在左边法律右边层面我是很有信心的。我还认识了很多优秀的未婚妈妈,大家经常聚到一起聊天,既是疏解压力的渠道,也能增强彼此的信心。起诉上海社保中心以来,有朋友为我介绍了公益律师。我一开始感觉是一个人在战斗,如今发现自己的战友越来越多了。

  

新京报记者张惠兰编辑王婧祎

  

值班编辑潘佳锟校对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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