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网友向相关部门咨询:自己是外地户口,在上海工作,已缴纳上海社保已满两年时间,怀孕后辞职回老家待产,生完孩子后是否可以领取上海生育津贴?如果按照正常休产假后,回老家生孩子能不能领取上海生育津贴?户籍所在地生孩子,领取上海生育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具体怎么操作?在哪里办理?还有就是休的产假时间是多少?
上海市松江区医疗保障局回复:
经了解,怀孕后辞职回老家待产,生完孩子后是不能领取上海生育津贴的。
如果按照正常休产假后面回老家生孩子,符合以下条件则可以领取上海生育津贴:
(一)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二)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育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三)从业妇女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生育妇女,线下可前往上海市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办理时需提供:
①身份证原件。②计划生育材料:本人签署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承诺。③生育医学材料: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④本人实名制银行借记卡。线上可通过“随申办”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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