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如何办理_医保卡办理流程

医保卡的办理也是需要一定材料与流程的,如何办理医保卡?小编为你带来了“医保卡办理”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流程大家都知道,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

医保卡如何办理_医保卡办理流程

  

医保卡的办理也是需要一定材料与流程的,如何办理医保卡?小编为你带来了“医保卡办理”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医保卡如何办理_医保卡办理流程

  

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大家都知道,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怎样办理呢?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体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2月,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则在每年年底,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集中参保缴费,此后,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体参保缴费时间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统一为每年的10月20日至12月20日。因此,参加2013年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应在本月20日起,至12月20日期间,合理安排时间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医疗保险就像一个巨大的资金池,有人不停往里投钱,有人也从里拿钱。只要资金池还有结余,投保者患病时就能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

  

社会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图

  

购药医保报销须知:

  

参保人员可持医疗保险卡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其医药费用可用卡直接结算,购药时不计入社会统筹,全部由个人账户支付,如果个人帐户金用完,可以用现金支付。

  

门诊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住院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商业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情形一:额外补充费用报销型保险的人群

  

根据社会保险优先于商业保险的原则,一般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保险公司再对剩余部分医疗费进行理赔。

  

优保网专家称,保险公司会先根据保险条款确定可以赔付的项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赔范围一致),再扣除社保已经赔付的额度,得到实际赔付数。

  

示例:假设商业险保额5000元,发生医疗总费用元,都在可保范围内的。商业保险的赔付率是90%,免赔额100元。那么,商保可赔付数为(-100)×90%=8910元。社保报销80%后,还余2000元,在8910的赔付范围内,且不超过保额,所以2000元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

  

以上案例,如果商业险保额低于2000元,则保险公司的理赔以保额为限。

  

优保网专家提示,不论社保机构还是保险公司,都是凭发票报销,尤其是社保要求出示原件。所以,在申请报销社保时,要提醒工作人员开分隔发票,供之后商业险报销申请使用。

  

对于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的,个人投保时视同为社会保险。

  

情形二:额外补充重大疾病保险和津贴型保险的人群

  

这两种类型的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在理赔时并不冲突。优保网专家称,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确诊即给付的。即使申请时还没有开始治疗,被保险人可凭借医院开具的确诊证明,一次性获得保险金额,保证了在第一时间能够有充足的治疗经费,使后续治疗可以顺利进行。

  

同样,津贴型的保险也不是凭发票进行报销的。只要提供发生手术或是住院证明(具体产品规定),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作为误工费或营养费的补偿。

  

被保险人在得到重疾保险金或津贴后,仍可凭借医疗费用的发票向社保机构申请治疗费用的报销。

  

从报销情况可以看出,商业健康险可对社会医疗保险进行适当的补充,以提高保障额度,增强保险的及时性,增加保障项目。

  

如何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退休后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账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北京医疗保险具体报销条件及流程

  

一、门诊费用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友谊、宣武、广安门中医、同仁、协和、北医三院、北大人民、北大第一、积水潭、朝阳、健宫、良乡)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在职人员累计超过2000元,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布满70周岁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70周岁以上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三)就医管理:普通门诊,急诊费用个人现金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外购药品时要先在定点医院开具专用处方并加盖医疗保险外购专用章,再到定点药店购药。

  

(四)报销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将单据交到单位或社保所,单位或社保所将单据录入企业版,将电子信息及单据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五)申报材料:普通门诊、急诊收据,医疗保险处方(处方双划价),检查治疗的费用明细。

  

(六)申报日期:每月1-20日,当月费用次月申报,当年费用需再次年1月20日前申报。

  

二、住院费用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三)就医管理: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三、门诊特殊病

  

(一)报销范围: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的参保人员,在办理了特殊病审批手续后,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用药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同住院。门诊特殊病的结算周期是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三)就医管理: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个人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四)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将单据交到单位或社保所,单位将单据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在办理出院时就可在医保结账窗口报销,非常方便。

  

医保门诊报销各地的规定不一样,在起付线以上一般只对特殊疾病的门诊费用进行报销,比如成都市规定:包括慢性白血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糖尿病、原发性高血压病、多耐药肺结核、精神分裂症等在内的几十大类疾病和一些常规检查、输液等才能享受门诊报销,到医院看感冒不能享受门诊报销;城镇职工不能和城乡居民一样,享受洗胃、血常规、皮试、肌肉注射等费用的门诊报销。门诊报销比例大概在80%左右。

  

住院医疗的报销不是对所有住院费用都会报销,报销是按(总费用—门槛费—自费部分—部分自费部分)*报销比例,报销比例=[(75+年龄*0.2)/100],门槛费与医院级别挂钩,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总的来讲,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年龄越大报销比例也越大。

  

1、北京市推行持卡就医,门诊费用只需要交纳自费和自付部分,请注意需持医保卡挂号就诊。

  

职工门诊起付线是1800元,社区医院报销90%,其它医院报销70%,限额2万元

  

2、住院医疗在出院时进行结算,报销的金额做统筹基金记账,个人支付自费和自付部分即可办理出院。

  

职工住院起付线1300元,以三甲医院为例,1300-3万元部分报销85%,3-4万元部分报销90%,4万元以上,报销95%,封顶线10万;10万元以上,有大额互助基金报销,报销比例85%,封顶线20万元。

  

其他人员医保的相关利息请参看我的博客《北京社会保险简述》。

  

医疗保险

  

2)、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基本医疗:

  

2009年7月1日起,广州市的缴费基数调整为3780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比例仍为9%,

  

如果按基数的60%买:3780×60%×9%=204.12元

  

(如果有单位的职工,雇主出7%,雇员出2%,)

  

▲重大疾病:

  

3780×0.26%﹦9.83

  

▲补充医疗:

  

3780×0.5%=18.9元)

  

三项相加:204.12+9.83+18.9=232.85元。

  

所缴费用,142.13元属国家统筹金,90.72元为个人账户资金。

  

国家统筹金:

  

3780×60%×7%=158.76-45.36+9.83+18.9=142.13

  

个人账户:

  

1)缴费基数的2%,另加划入个人账户2%,

  

3780×60%×2%+45.36=90.72(每人都一样)

  

(为了平衡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国家统筹金,广州市政府制定了在统筹金中每月划入个人账户:

  

35周岁以下为1%,(22.68)

  

满35周岁之45周岁以下2%,(45.36)

  

满45周岁至退休前为2.8%,(63.5)

  

退休人员为5.1。(1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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