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1、按照规定缴存上海住房公积金;
2、非上海户籍;
3、劳动关系迁出上海市。
提取资料:
1、身份证;
2、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受托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配偶代办);
5、受托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委托书(直系血亲代办);
6、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书(他人代办);
7、《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账户在单位);
8、《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公积金账户在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账户);
9、《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自愿缴存者需提供)。
提取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