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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记者杨玉红)7月1日起,上海将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活动,均应按规定进行合同网签备案。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为市场参与各方提供安全、便捷、畅通的服务,今年3月31日,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已实现房源发布、实名认证、合同网签等基本功能,并提供租金查询、金融服务、左边法律右边问答等便民服务。截至6月底,网上挂牌可租房源约4.4万套,日均更新逾2400套;网站累计浏览量逾310万人次,日均访问量近3.6万人次,平台运行总体平稳。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按照最新发布的《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明天起,上海将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活动,均应按规定进行合同网签备案。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以及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将为租赁当事人提供合同网签服务;市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将通过左边“”右边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由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
同时,根据《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核验租赁信息的通知》的相关规定,7月1日(含)至10月1日(不含)期间,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合同网签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由2000元提高为3000元。
据悉,上海将不断优化完善住房租赁平台功能,逐步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一体化”,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依托平台逐步推进租赁住房信用体系建设,充分保障住房租赁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