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规定,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可申请按自由职业者同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30%,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4%。2012年度自由职业人员缴费基数为2599元,如本人收入高于缴费基数的,也可按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但不得超过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即元。自由职业者要参加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
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办理养老保险时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