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海支内回沪补贴

2月21日,上海市青浦区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氢能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包括氢能及燃料电池、氢农业、氢医学生产、研发和经营为主的投资落户企业、科研机构、加氢站

2022上海支内回沪补贴

  

  

2月21日,上海市青浦区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氢能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包括氢能及燃料电池、氢农业、氢医学生产、研发和经营为主的投资落户企业、科研机构、加氢站以及行业协会等重点氢能项目将获得最高可达500万的补贴,相关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通知提出,新设外资项目开办资助给予5万-500万元不等的资助;规模化发展视规模大小给予100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企业金融扶持包含不仅限于200万元以内的贴息等;加氢站补贴50万-500万元……

  

  

  

据氢医学联盟了解,青浦区有望获得上述支持的企业单位是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如氢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氢宜生科技有限公司等都是做氢能源推广普及应用的知名企业,氢健康应用方面如上海红福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双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位于上海张江高新区青浦园生命科学园区内的冠瑞(上海)医疗科技产业园,近几年来致力于引进氢产业企业入驻,大力发展氢分子健康科研成果转化、氢能源应用普及、氢农业相关研究等一系列氢产业推广应用,已初具氢产业规模,逐渐成为氢产业企业的孵化摇篮。

  

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企业:

  

为了深入践行长三角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融合青浦优异禀赋生态基底和氢能绿色高效产业特色,充分发挥我区应用场景集中集聚的特点,形成错位发展、产业聚焦的优势和格局,根据国家《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按照《青浦区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激发“青氢”绿色动能实施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青浦区氢能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在青浦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状态正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从事氢能及燃料电池、氢农业、氢医学生产、研发和经营的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及支持方式中一项或多项的,可申报2022年度青浦区氢能补贴扶持资金项目。

  

二、申报条件

  

1、企业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税务、环保、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2、同一项目或奖项已享受过其他部门补贴的不可重复申请。

  

三、支持方式

  

(一)投资落户扶持

  

1.内资企业开办资助(区经委-经济运行科)

  

2019年及以后新设立或者迁入青浦区,运营一年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内资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开办扶持。

  

2.新设外资项目开办资助(区商务委-外资外贸管理科)

  

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按外方认缴注册资本数额相应资助:

  

(1)1亿美元(含)以上,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至少到位50%的,给予300万元人民币资助;剩余部分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年内全部实缴到位的,再给予200万元人民币资助;

  

(2)5000万美元(含)至1亿美元,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全部实缴到位的,给予300万元人民币资助;

  

(3)3000万美元(含)至5000万美元,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全部实缴到位的,给予200万元人民币资助;

  

(4)1000万美元(含)至3000万美元,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全部实缴到位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资助;

  

(5)100万美元(含)至1000万美元,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全部实缴到位的,每100万美元给予5万元人民币资助。

  

3.外资项目增资扩股奖励(区商务委-外资外贸管理科)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含外资并购内资企业)项目,单一年度外方合计净增注册资本或认缴资金达到新设开办奖励同等数额的,按照同等条件和标准予以奖励。

  

已获得开办资助的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两年内如有新增投资,新增投资部分不得单独申请,可按累计数对应本条第一款标准申请差额奖励。单个企业享受开办资助和增资扩股奖励累计最高500万元人民币。

  

2020年1月1日前设立或者增资扩股(含外资并购内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剩余未到位资金如在《青浦区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全部缴清的,则剩余部分每到资100万美元给予5万元人民币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4.租金、购建房资助(区经委-经济运行科)

  

对2019年及以后新设立或者迁入青浦区的企业,租赁自用生产办公用房,租赁期限在三年以上(含),按年租金的30%给予租金扶持,可连续申报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购建自用生产办公用房的,按购建办公用房总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

  

5.规模化发展(区经委-经济运行科)

  

对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对区级实得贡献)

  

(二)固定资产投入补贴(区经委-技术进步科)

  

鼓励优质企业落户青浦,对新建立的氢能企业或研发机构重大项目,按照项目投资协议、土地出让合同等文件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或运营的,给予一定比例金额的奖励和税收优惠,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固定资产总投入的10%。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相关补贴参照区技术改造政策执行。

  

(三)研发机构认定扶持(区科委-科技业务科)

  

对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及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市级实验室、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按上级部门核准的资助金额给予1:0.5匹配支持,国家级研发机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级研发机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研发机构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认定的,区财政按就高原则资助。

  

(四)资金配套扶持(区发改委-产业发展科)

  

按照项目获得国家、市发展改革部门补助资金的1:0.5予以资金配套,每个项目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度获得批复的本区发展改革部门项目配套资金的总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00万元。

  

(五)金融扶持(区发改委-金融发展科)

  

对企业通过商业银行或融资担保的方式(限上海青浦区内注册登记的担保公司)获得的用于生产、研发和经营的银行贷款成本(包括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用),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部分,给予50%的补贴,单笔贷款贴息时间最长3年,每年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首次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且风险投资款应已实际到账满36个月(自风险投资款实际到账日起计算)的种子期、初创期的氢能企业,按实际获得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种子期、初创期氢能企业是指自企业注册设立之日起到与风险投资机构签订投资协议之日止,不超过3年,且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六)氢能产业标准化建设(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科)

  

对排名起草单位第1位(第2~4位)制订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30万元/15万元/5万元)奖励。

  

(七)企业知识产权创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对获评市级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试点项目、专利导航项目、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项目的配套扶持政策,按市级部门核准金额1:1给予资助。

  

(八)行业协会扶持(区经委-经济运行科)

  

对2019年及以后在我区设立或迁入我区的国家级、省和直辖市级政府职能部门登记成立的氢能领域行业协会给予活动经费补贴,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60万元活动经费补贴。

  

(九)检测机构和服务平台扶持(区经委-经济运行科)

  

对2019年及以后在我区设立或迁入我区的国际级、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十)加氢站建设扶持(区建管委)

  

结合实际发展专项规划,优先在公交、物流、出租等领域建设与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阶段性目标相适应的加氢设施,优先支持区域内加油站以油氢合建方式进行改造。对在我区注册、运营、税收落户我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建设加氢站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同时可享受国家、市相关政策支持。建成时间以加氢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加氢站

  

类型

  

日加氢能力

  

(公斤)

  

补贴标准(万元)

  

2021?建成

  

2022?建成

  

2023?建成

  

?

  

固定式加氢站

  

200≤Q<500

  

100

  

80

  

50

  

500≤Q<1000

  

150

  

100

  

80

  

Q≥1000

  

200

  

150

  

100

  

?

  

建设加氢站补贴标准(加氢压力≥70MPa)

  

加氢站

  

类型

  

日加氢能力

  

(公斤)

  

补贴标准(万元)

  

2021?建成

  

2022?建成

  

2023?建成

  

?

  

固定式加氢站

  

200≤Q<500

  

200

  

150

  

100

  

500≤Q<1000

  

300

  

200

  

150

  

Q≥1000

  

500

  

400

  

200

  

(十一)加氢站加氢补贴标准(区建管委)

  

以年度调控价格为目标,鼓励加氢站运营企业寻找性价比更优的氢气来源,不断降低氢气价格。对由区内企业和机构所有的已登记的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公交车等运营车辆加氢予以补贴。

  

?

  

年度

  

补贴后销售价格

  

(元/公斤)

  

补贴标准

  

(元/公斤)

  

2021?年度

  

P≤40

  

20

  

2022?年度

  

P≤35

  

15

  

2023?年度

  

P≤30

  

10

  

(十二)示范运营补贴(区建管委)

  

加速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作用,稳步提升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全区新能源汽车中的比重。率先启动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氢能公交车示范线路、环卫车辆和氢能企业通勤车辆运营,积极推动至虹桥综合交通枢纽的公交示范运行,在氢能源船舶领域实现应用突破。对运营单位进行地方补贴,对实际运营的氢能公交车、通勤车辆、环卫车辆,给予每辆车年度补贴10万元,对实际应用的氢能船舶,给予每艘船年度补贴20万元。每年安排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十三)物流运营补贴扶持(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科)

  

支持我区物流企业改造提升本区末端投递燃料电池车辆,对买断四年以上使用权的,每辆一次性补贴2万元;对租赁燃料电池车,每辆车按照年度实际租赁总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享受补贴不超过200万元。支持物流企业采购燃料电池干线车辆,对买断四年以上使用权的,每辆一次性补贴5万元;对租赁燃料电池汽车的,每辆车按照年度实际租赁总费用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享受补贴不超过200万元。纳入补贴的燃料电池汽车须是在我区销售的,属于国家推荐车型目录中的车型,符合上海市确定的安全性、动力性、维护保障等要求。燃料汽车销售公司必须在青浦区设立独立注册的销售子公司,同时在青浦设立维修保障服务的机构和远程实时监控平台,确保对所销售汽车提供相应的维修保障和系统运行状况实时监控能力。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项目申报采用书面和网上同时申报方式。

  

企业通过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和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登录(已注册过的直接登录),下载相关附件。进行项目申报时,相关电子材料需完整打包上传。

  

同时将纸质材料按照各部门要求报送至主管部门。

  

本项目常年申报,定期集中评审。2022年度项目申报时间2022年12月31日截止,年底提交申请的项目将纳入储备库,资金将于次年拨付。

  

(二)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核,同时征求相关执法部门意见。

  

(三)经评审通过的项目需在行业主管部门官网或青浦区产业发展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四)经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统筹确定支持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两化融合填报指南:shpg.cspiii.com/api/notice)

  

(二)单项材料

  

各项目类别需对应提供的材料如下:

  

1.内资企业开办资助:

  

(1)青浦区氢能补贴扶持资金申请表;

  

(2)由银行出具的实收注册资金证明文件及专业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

  

(3)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2.新设外资项目开办资助

  

(1)青浦区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外方注册资本到资凭证(外管局FDI入账登记表、银行入账/交易水单或验资报告复印件)。

  

3.外资项目增资扩股奖励

  

(1)青浦区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增资的决议(复印件);

  

(3)外方注册资本或认缴资金到资凭证(外管局FDI入账登记表、银行入账/交易水单或验资报告复印件)。

  

4.租金、购建房资助

  

(1)青浦区氢能补贴扶持资金申请表;

  

(2)租金发票汇总表;

  

(3)房产证复印件;

  

(4)申请租金补贴的提供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发票复印件;

  

(5)申请购房补贴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支出发票复印件;

  

(6)申请建房补贴的提供有相应资质第三方出具的竣工决算报告。

  

5.规模化发展

  

(1)青浦区氢能补贴扶持资金申请表;

  

(2)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1)青浦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青浦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3)企业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4)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新增用地项目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零增地项目提供房地产权证;非自有房产的提供租房证明;

  

(6)产品成果鉴定、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7)项目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技术改造项目总投入明细清单及提供发票复印件;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由区经委委托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

  

(8)企业法人代表信用查询授权书;项目尚未获得市和区其他专项支持的声明。

  

7.?研发机构认定扶持

  

(1)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

  

(2)《青浦区高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申请书》;

  

(3)相关附件。

  

8.金融扶持

  

贷款补贴:

  

(1)青浦区氢能补贴扶持资金申请表;

  

(2)贷款合同复印件、银行放款及还款凭证复印件;

  

(3)其它相关材料。

  

风险投资奖励:

  

(1)青浦区氢能补贴扶持资金申请表;

  

(2)风投机构投资协议;

  

(3)风投机构投资款实际到账相关证明材料。

  

9.氢能产业标准化建设

  

(1)青浦区氢能补贴扶持资金标准化项目申请表

  

(附件6);

  

(2)标准正式文本;

  

(3)标准编制说明。

  

10.企业知识产权创新

  

(1)青浦区氢能政策知识产权项目配套资金申请表

  

(附件7);

  

(2)向市级部门提交的项目申报书(《上海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或《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试点申报表》《上海市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项目申报书》);

  

(3)同市级部门签订的项目实施合同。

  

(4)市级部门相关文件及材料。

  

11.行业协会扶持

  

(1)青浦区氢能补贴扶持资金申请表;

  

(2)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获得国家或市级认定的证明材料;

  

(5)服务对象名单、服务合同、或氢能专项活动的财务审计报告等行业协会开展氢能相关活动的证明材料。

  

12.检测机构和服务平台扶持

  

(1)青浦区氢能补贴扶持资金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获得国家或市级认定的证明材料;

  

(4)检测机构或服务平台基本情况、检测业务或服务平台开展情况说明;

  

(5)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证书及与氢能相关检测能力附表;

  

(6)申报期内为企业提供氢能相关测试、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合同、发票等)。

  

13.加氢站建设扶持

  

(1)青浦区汽车加氢站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

  

(2)上海市燃气经营许可证(车用氢气)复印件;

  

(3)企业开户登记信息;

  

(4)加氢站设备及安装费用清单、采购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如是外文合同、发票,需有中文译件。

  

14.加氢站加氢补贴标准

  

(1)青浦区汽车加氢站运营补贴申请表;

  

(2)上海市燃气经营许可证(车用氢气)复印件;

  

(3)企业开户登记信息;

  

(4)加氢站年度加氢清单(含加注车辆牌号、加注日期、加注量、销售价格、销售发票)。

  

15.示范运营补贴

  

氢能源公交车、船舶(区建设管理委):

  

(1)青浦区氢能公交车、船舶运营补贴申请表;

  

(2)氢能公交车、船舶信息(采购合同、型号、运营线路图等);

  

(3)企业开户登记信息;

  

除公交、船舶外的通勤车辆、环卫车辆(区经济委员会-经济运行科):

  

(1)氢能补贴扶持资金申请表;

  

(2)车辆购置发票;

  

(3)在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车辆行驶证;

  

(4)营运车辆产权证明;

  

(5)申请运营补助的车辆运营里程数证明。

  

16.物流运营补贴扶持

  

(1)物流运营补贴申请表;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相关资质认证或评定证书复印件;

  

(4)汽车销售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以及在青浦设立维修保障服务的机构和远程实时监控平台的相关证明,如场地照片、资质证书等。

  

(5)购车或租赁合同、相关发票凭证。

  

?

  

六、联系方式及说明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资金配套扶持

  

区发改委

  

产业发展科

  

  

金融扶持

  

金融发展科

  

  

内资企业开办资助

  

区经委

  

经济运行科

  

  

租金、构建房资助

  

规模化发展

  

行业协会扶持

  

检测机构和服务平台扶持

  

氢能车辆示范运营补贴

  

(除公交外)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技术进步科

  

-

  

新设外资项目开办资助

  

区商务委

  

外资外贸管理科

  

  

外资项目增资扩股奖励

  

鼓励引进企业总部

  

投资促进科

  

-

  

物流运营补贴扶持

  

服务业发展科

  

-

  

研发机构认定扶持

  

区科委

  

科技业务科

  

  

加氢站建设扶持

  

区建管委

  

建筑燃气管理科

  

  

加氢站加氢补贴标注

  

氢能公交示范运营补贴

  

氢能产业标准化建设

  

区市场监管局

  

标准化管理科

  

  

企业知识产权创新

  

知识产权科

  

  

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两化融合评估咨询

  

区科委

  

信息产业发展科

  

  

各氢能产业扶持项目的具体申报时间及流程由对应主管部门组织开展。

  

文章来源: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整编排版:Candy

  

","force_purephv":"0","gnid":"9fc2aeb3e","img_data":[{"flag":2,"img":[{"desc":"","height":"118","title":"","url":"","width":"321"}]}],"original":"0","pat":"mass_leader,art_src_0,fts0,sts0","powerby":"pika","pub_time":,"pure":"","rawurl":"","redirect":0,"rptid":"d51ac58a3","src":"氢联盟","tag":[{"clk":"keconomy_1:上海市","k":"上海市","u":""}],"title":"上海市青浦区2022年度氢能补贴申报开始!氢医学研发生产经营位列其中。

  

每年怎样审核支内退休人员补贴手续?-:需要以下内容:1、本年度最后二亇月社保工资银行的流水帐.2、填写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支核表.在下一年初交社区街道办事处.

  

关于回沪知青独生子女费补贴的通知-:全称:上海市支内支边人员(包含退休回沪后的上海市上山下乡知青)申领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所需提供材料:1、一家三口身份证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3、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4、退休证5、光荣证即独生子女证6、原籍...

  

支内知青在沪退休,其配偶外地退休,上海户籍能否享受帮因补贴-:现在符合条件的可以了,市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支内支边人员退休回沪后申领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财政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上海市支内支边人员退休回沪后申领年老一...

  

有谁知道上海支内人员子女回沪政策及具体办理过程?我有一外地同事,:我就是知青子女,感觉步骤很简单,只要有一上海户口的公民去当地派出所将你同事子女的户口迁进其住处即可.如果有两个子女只能选择一个,该子女对该住所具有居住权.

  

从上海去外地的退休人员,回沪办居住证后,什么时候能领到补贴?:从上海户口迁移到外地的支内人员因父母已故又无子女在上海落户的,在外地退休后户口不能迁回上海的人员从今年开始可以到上海的直系亲属(堂,表不行)家养老居住先到居住地社区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后居住半年后去社区中心办理居住证拍照等手续再等一个月拿到居住证后即在社区中心办理亨受支内职工返沪居住经济补贴.退休工资3000元以下的每月比3000元以上的多30元好象是220元,另外春节五一国庆三个节日补贴1000元.抓紧时间去办拖一天就小拿一天.支内的人现在才办都已经超过70岁了还能活几年.这政策去年还没有的.去社区中心问一下:

  

关于上海居住证的补贴问题-:可以的,我妈妈和您的情况一样刚刚办好居住证.上海支内职工退休回沪人员现在只要投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也能享受每月生活补贴,并且从50元增加到60元,另外又新增了春节、五一、国庆三大节日的一次性补贴.

  

上海对支内人员有帮困补助政策我现在在乡下,要享受这样政策要怎样办手续?-:应该是有这项政策的.你可以凭支内返回上海的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这事应该能解决的.

  

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回沪定居人员生活补助毎年还需办理什么?:【正文快照】【发放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回沪人员定期生活补助1根据沪工总保「2007〕35号文件,5月起,区民政部门开始受理、发放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回沪定居人员的帮困补助工作.截至8月31日,有此类新老生活补助对象人,核拨第三季度补助经费372.7104万元,核拨第四季度补助经费506.6590万元(含国庆节日补助每人100元).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载自互联网,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也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请读者仅作参考。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源于互联网,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转载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若有权属异议及违法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删稿,站务联系QQ:29380611。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