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外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条件
1.上海外地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条件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2.已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3.首次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或医院外来护工参保缴费。
二、上海外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簿首页和有个人姓名的页面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复印件;
4、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本人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5、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另需携带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市居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另需携带:
①结婚证书复印件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②本市居民的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7、非本市户籍医院外来护工首次缴费的,另需提供个人书面申请。
三、上海外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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