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边法律右边分析:在用人单位获得租房补贴分配名额后在本单位内公开发布信息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印发的《嘉定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实施办法》四、办理程序(一)发布信息。用人单位获得租房补贴分配名额后在本单位内公开发布信息。(二)个人申请。申请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三)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核实住房、租房情况后,按照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租房补贴申请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若申请人数超过当年度单位补贴分配名额的,内部实行轮候制度。(四)审核。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区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高校、科研院所报送区科委审核。企业报送区经委审核。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提交所在集团公司审查后,再报送区国资委审核。区属事业单位、现代农业组织、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后,分别报送区人社局、区农委、区民政局审核。以上企业、现代农业组织、社会组织等根据税收注册地,如注册在街镇的,需经所在街镇审查后,再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五)复审。审核后的材料报送区人才服务中心(区优秀人才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住房中心”)进行复审。(六)审批。经相关部门审批确定该批次补贴人员名单。(七)公示。拟补贴人选名单通过嘉定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区监察局或相关部门反映。(八)补贴发放。租房补贴按季度打入指定银行的个人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