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才公寓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提出申请。
由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填写《九江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一式4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相关学历(资格)等证书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有效证明),先到市不动产中心(在《申请表》上)盖章,再向市房管局“人才公寓服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二)归口初审。
由市房管局设立“人才公寓服务窗口”,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是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有效证明)、家庭无住房情况(对照《申请表》相应栏)和所填中“配偶”与“非成年子女”栏信息与户口本上信息的一致性。
(三)集中审查。
由市房管局定期将初审通过后的申请材料汇总整理,定期集中报市委人才办审查。市委人才办审查后,应写明申请人可享受的租金优惠政策,盖章后交市国资委通知申请人选房及签订租赁协议等。
(四)办理手续。
申请人应按市国资委及物业要求办理相关入住手续,逾期两个月未办理入住手续或未实际入住的,视为自动放弃,1年内不得再申请。
点击领取:《九江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