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分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考生一次性经济补贴10月8日开始申请
申请时间:2021年10月8日-11月30日下午16:00
申请条件:2021年继续对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并在秋季招考录取阶段(本科普通批次、专科普通批次)被部分外省市高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ps:部分外省市高校名单见文末附件图片
申请流程:
第一步:考生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左边()右边,点击“考试报名”栏目;
第二步:接着进入,点击“2021年一次性经济补贴申请中”;
第三步:点击“点击进入”;
第四步:接着进入,填写进行登录申请。
考生原登记的联系人手机号码若有变更,请主动联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1-(在线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3:30—16:00)。
三、下载“领款说明”“领款证明”等材料,仔细阅读领款说明,填妥相关信息。
四、考生在高校报到注册后,将“领款证明”加盖该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的公章,并由考生本人在“领款证明”上签名。
五、考生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拍照生成图片文件(JPG格式),上传至“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考试报名”栏目下的“2021年一次性经济补贴申请”中,照片要求清晰完整。
六、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收到考生上传的材料,经核对无误后,将分批次发放补贴款。
七、因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实行财政零余额账户管理,当年补贴截止发放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八、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继续对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的精神,凡在本科普通批次、高职(专科)普通批次中填报广西、甘肃、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辽宁(除大连市)、西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以及湖南、湖北、山西等3省少数生源长期不足的普通高校(具体高校名单见如下附件公布),并被上述高校录取的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本市生源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征求志愿填报而被录取的可获一次性补贴500元。现公布一次性经济补贴发放范围名单:
附件:2021年上海高招列入一次性经济补贴发放范围的外省市院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