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租房补贴分为1500元/月、1000元/月、800元/月三档。由受理平台根据申请单位和人才的情况,自行确定补贴标准。
补贴原则
1.根据徐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工作实际,由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确定补贴的资金总额。原则上每单位每年申请人数在3至30人之间,由各平台根据各类人才特点制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并实行排序轮候制度,名额分配当年确定当年有效;
2.申请人才租房补贴的人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应在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杨浦区、虹口区、普陀区、静安区和闵行区、浦东新区的外环内城区无产权住房,且以人才本人名义在本市区域内租赁住房并按规定进行租赁备案登记,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则按就高原则给予一方补贴;
3.采取先租赁后补贴的方式,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每次审批补贴时间为一年,申请人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申请时距合同终止日期6个月以上),期满后可重新申请,经区人才办认定的优秀人才累计补贴时限不超过5年(60个月),其他人才累计补贴时限不超过3年(36个月);
4.鼓励用人单位对人才租房进行资助,单位能够对人才租房补贴予以配套的,在申请人才租房补贴时优先轮候;
5.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人才公寓与人才租房补贴;
6.享受区人才租房补贴的人员须依法申报纳税;
7.租房补贴不高于实际租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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