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及人才落户买房补贴细则

买房子大家都非常的熟悉,因为现在是买房的最好时期,很多人都想购买,那么,不管要在外地购买还是要在本地购买,我们都必须要了解其中的政策,所以大家可以先看一下,南充人才购房的新政都有什么,然后,还要清楚购房补贴都有什么,一般的话它都是有补贴的。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

南充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及人才落户买房补贴细则

  

买房子大家都非常的熟悉,因为现在是买房的最好时期,很多人都想购买,那么,不管要在外地购买还是要在本地购买,我们都必须要了解其中的政策,所以大家可以先看一下,南充人才购房的新政都有什么,然后,还要清楚购房补贴都有什么,一般的话它都是有补贴的。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南充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及人才落户买房补贴细则

  

南充市高坪区

  

2021年度“人才兴区”战略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区”战略,强化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支撑作用,根据《高坪区推进“人才兴区”战略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现发布南充市高坪区2021年度“人才兴区”战略引才公告。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2021年,全区引进优秀人才17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高坪区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并实际持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和本次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4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考者姓名”。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签名的《南充市高坪区2021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电子扫描件1份(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照片1张;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附在报名表上);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各1张。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提交符合学历、学位全部条件的学历学位证明书(见附件3)扫描件或电子照片,暂时代替相关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初审通过的人员才能进入现场复审环节。初审工作完成后,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高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按要求做好资格复审准备工作。

  

2.现场复审: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初审通过的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南充市高坪区鹤鸣东路62号高坪区委1号楼301室现场复审。

  

3.现场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南充市高坪区2021年度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复审时,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面试

  

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名额的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方可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2:1的岗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招引名额)。如因面试缺考出现名额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刚性引进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卫生系统编制内刚性引进的岗位根据岗位需要另行确定。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根据岗位开考情况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在高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询。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5.考试成绩公示:高坪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高坪区人民政府网公示考试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入围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影响取舍时,则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加试工作由高坪区委组织部、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在高坪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检。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中取消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暂缓聘用,经查实不符合考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人才引进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高坪区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人员关注不及时导致不能考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引进工作的重要信息、通知、公示均在高坪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原则上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发布公告或通知。

  

五、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所有岗位均属编制内刚性引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提供一次性补贴、入住人才公寓、享受家属就业安置、子女入学等相关待遇,具体内容和待遇标准以区委、区政府正式文件为准。

  

六、纪律与监督

  

人才招引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选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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