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读】青岛最新人才引进政策,涉及补贴、落户、安家费

关于人才的话题这两年谈得比较多,各地集聚、留住人才的决心很大,青岛市更是从补贴、落户、安家费、人才公寓等各方面给予人才定居青岛的利好政策。2020年以来,青岛市各区市陆续出台人才新政。3月初,城阳区推出“共有产权”住宅试点。3月12日,城阳区再次出台十二条人才政策,吸引和鼓励人才落

【官方解读】青岛最新人才引进政策,涉及补贴、落户、安家费

  

  

关于人才的话题这两年谈得比较多,各地集聚、留住人才的决心很大,青岛市更是从补贴、落户、安家费、人才公寓等各方面给予人才定居青岛的利好政策。

  

2020年以来,青岛市各区市陆续出台人才新政。3月初,城阳区推出“共有产权”住宅试点。3月12日,城阳区再次出台十二条人才政策,吸引和鼓励人才落户城阳。3月12日,西海岸新区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文化艺术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加快聚集文化艺术领域高层次人才。

  

人才政策利好不断,大家也开始陆续出现一些具体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青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义瑛于近日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与网友交流并给予了解答。以下是网友比较关注的一些问题及解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可以按规定申领。

  

1、2019年第五批审核通过的人才住房补贴发放了吗?

  

答:2019年第五批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时间:2019年9月26日-2019年10月25日)已发放。

  

2、青岛市本地人考入外市在编教师,有回青政策吗?

  

答:通常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参加青岛市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方式回到青岛工作和生活。对于符合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以及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条件的,可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和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相关政策解决。

  

3、对于来青的高校毕业生的住房补贴发放范围是仅限于应届毕业生吗?往届生是否也应该给予发放住房补贴,体现广聚天下英才的态度?

  

答:目前,以下人员可以享受住房补贴政策:

  

①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

  

②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③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④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4、为什么在青民办院校自考的大专或本科学历不能落户?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人员可在青岛市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新区(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落户。

  

民办院校自考大学生如属于全日制,符合学历人才落户条件的,可在青落户。具体可以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完成学历确认后,提交落户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怎么领取住房补贴?

  

答:登录青岛人才网左边()右边,进入“办事服务”,在“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进入“在青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模块填写个人申报信息。通过手机关注“青岛人才”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点击“重点·办事”里的“办事大厅”,选择“住房补贴”也可以进行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将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6、研究生毕业一次性安家费是毕业买了房子就可以领吗?还是需要缴够一年社保?

  

答:根据《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8号),申请人须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

  

具体申报条件如下: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在青就业的,须与就业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自主创业的,创业实体须登记注册成立1年及以上;申请人须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

  

青人社字〔2019〕18号文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市人社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政策衔接问题,大家可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关注政策最新动态。

  

7、产权型人才公寓怎样才能购买?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答:按照青岛市政府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规定,青岛市人才公寓项目具备分配条件后,将由住建部门根据项目情况拟定分配方案、发布分配公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经查重审核后,组织实施分配。

  

分配公告将于第一时间通过青岛政务网或各区(市)、功能区政务网等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大家可以关注政务网信息,按照公告中的流程进行申请。

  

8、青岛市人才引进计划、人才落户政策,关于大学生落户有哪些规定?

  

答:近日,青岛市再次出台文件将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落户范围从毕业生放宽至在校大学生,具体范围包括:在青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涉及大学生落户有关问题可致电咨询。

  

9、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落户政策中,“毕业学年”是如何界定的?具体落户流程是什么样的?

  

答:“毕业学年”,就是按照现在在读学历的学制,在最后一个教育年度的9月1日到次年的8月31日。在取得学历前可按照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落户,取得学历后按毕业生申请学历人才落户。

  

在校大学生的落户流程是:符合条件拟落户的大学生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点击“青岛人社·学历汇”进行学籍信息采集。在校大学生完成学籍信息确认后,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点击“先落户后就业”模块,选择“学历学位人才”,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

  

资格审核通过的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向所在院校提出落户申请,由所在院校统一到学生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资格审核通过的本市以外(含国、境外)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根据公安落户办理指南,可持相关材料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家庭户和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10、人才引进后如何用好人才、用对人才,有没有具体的计划或具体的项目实例?

  

答: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全面发起十五个攻势,为广大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开辟了广阔的用武之地。为促进用人单位用好广大人才,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发挥用人主体作用,鼓励用人单位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良好条件,为职业发展做好规划,完善配套激励机制,激发青年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二是坚持能力、业绩导向,积极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在全省率先试点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加大职称评审下放力度,打破论资排辈,为青年人才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三是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奖励扶持力度,在青岛拔尖人才、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青岛市首席技师等领军人才项目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青年人才发展。

  

四是强化人才平台载体支撑,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博士创新创业园等人才平台载体,加大对来青创新创业高层次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

  

五是为引进留住人才,2020年青岛市将筹建10万套人才住房,切实解决人才住房安家问题。

  

11、青岛的人才政策(住房补贴、安家费、人才公寓)能否覆盖已经长期在青岛就业和生活的人才,而不是仅仅限制在应届生和引进人才上?

  

答:根据《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规定,人才住房主要面向在青岛全职工作且在青岛市无住房(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的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以及在青岛市创新创业并做出贡献的各类人才。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才都可按照规定申请,不受人才引进时间限制。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安家费政策,是为吸引青年人才来青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补贴政策。

  

备注:以上内容整理自青岛新闻网文章《人社局长在线解答青岛人才引进问题2020年岛城将筹建10万套人才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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