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武威市2022年第三批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武威市2022年第三批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22届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共259名。具体岗位详见《武威市2022年第三批集

甘肃省武威市2022年第三批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武威市2022年第三批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22届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共259名。具体岗位详见《武威市2022年第三批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公费师范生,不受引进计划、岗位条件限制,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方式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毕业生不在本次引进范围。在国(境)外院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毕业院校排名须在2022年QS排名前300名以内,且本科须为国内本科一批院校毕业生。

  

(三)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9月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武威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引进后即与用人单位形成回避情形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

  

根据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召开专场招聘会,采取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方式引进。

  

(一)时间: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31日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时间:2022年11月6日—2022年11月10日(各岗位报名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二)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延兴门国家大学科技园交大南洋时代D座5楼(乘坐地铁三号线青龙寺站下车E口出站或五号线理工大曲江校区站下车A口出站)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业课程成绩单、个人简历等报名要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夹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二)资格初审。引才办根据报名登记表信息及报名要件,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要件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复审。引才办根据岗位需求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复审,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2张近期2吋正面免冠照片和报名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程序参加考核招聘。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引进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招聘。凉州区、民勤县教育类招聘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考核;其他招聘岗位全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质、专业技能、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等。岗位考核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达不到1:1以上、形不成竞争的,经引才办同意,可参加考核,成绩达不到85分以上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现场签约。引才办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引进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引进人选,现场签订引才协议书。确定的拟引进人选因个人原因不愿签约的,个人书面承诺后取消签约资格,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低于85分者不得递补。

  

(六)岗位调剂。招聘计划出现空缺的,可在其他相同招聘条件的岗位未进入签约环节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考核成绩低于85分者不得调剂。

  

(七)考察体检。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由市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市直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聘用。对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无问题反映或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并按条件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由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政府津贴。

  

(二)为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统一提供过渡周转人才公寓,5年内免费居住。人才公寓无法满足需求时,按照博士、正高级专家每月20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每月15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每月800元标准发放人才租房补贴。

  

(三)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武威购房,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7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由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引进到民勤县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在5年服务期内由县财政每年发放1万元的工作补贴。

  

(五)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所在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通过设置特设岗位评聘职称。

  

(六)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属于夫妻跨市两地分居的,经本人申请,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其配偶身份性质,协调调入相应的单位工作。

  

(七)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处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

  

(八)引进到市、县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并选派到企业服务的急需紧缺人才,服务期3年,服务期间人事关系、转正定级、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调整、教育培训等由所在市、县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排到相应市、县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鼓励在企业任职。

  

引进的公费师范生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电话畅通,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的,取消相应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时,须严格按照国家和面试考核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做好个人防护。

  

(五)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因素影响,无法按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5—

  

联系人:杨树来杨勇

  

报名邮箱:

  

监督电话: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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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政策宣传片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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