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上海有过短暂2-3个月的工作,在税务上能看到3个月的报税记录,其中两个月0税,一个月几十。那问题来了,在办积分的时候第一份工作经历就被我合并了。让第二家外地公司帮时间开长了。在积分办理中第二家公司就是我事实上的第一家工作经历。居转户的时候查税肯定能看到重叠的纳税记录,这个能怎么处理?第一份工作的公司已经注销。是否可以像很多人一样举报被冒用?或者说接了私货,不清楚对方为什么给报的工资税?
居转户84月外的工作经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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