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转户突然提高社保基数

社保要求:1.居住证持证期间累计满84个月社保;2.社保不能低于1倍,前四年1-1.3倍,后三年最好1.5倍,低于1.3肯定不行,再加一个中级职称;3.或者前四年1-1.5倍,后四年有36个月达到2倍,不用有中级职称;4.社保基数最好逐年稳步提升,不能一下跳跃的跨度太大(有落户突击嫌疑)。个税要求:

居转户突然提高社保基数

  

社保要求:

  

1.居住证持证期间累计满84个月社保;

  

2.社保不能低于1倍,前四年1-1.3倍,后三年最好1.5倍,低于1.3肯定不行,再加一个中级职称;

  

3.或者前四年1-1.5倍,后四年有36个月达到2倍,不用有中级职称;

  

4.社保基数最好逐年稳步提升,不能一下跳跃的跨度太大(有落户突击嫌疑)。

  

个税要求:

  

1.居住证持证期间跟社保同期累计84个月;

  

2.个税根据实际收入合法缴纳,不能偷税漏税;

  

3.个税与社保大致匹配,即由社保和个税推算的收入要大致相等;

  

4.不能有大面积零税或不申报;

  

5.个税不会只拉近七年税单审核,很可能拉近十年税单。

  

社保和个税达不到落户要求,补交一下再申办可以吧?

  

回答是,不可以!

  

首先,社保是不能补的(有合理原因延期缴纳的除外)。个税虽然经过一番麻烦的手续或许能补进去,但是,补交的记录税务系统清清楚楚,落户审核是肯定不会认的。

  

为什么呢?首先,这属于事后为了落户搞突击,就丧失社保和个税作为“贡献指标”的参考意义了。其次,落户名额是有总量控制的,那么多合法合规缴纳社保个税的人都远远不够分这些名额,所以,落户这件事儿,想自己事后钻政策空子几乎是不可能落成的。想自己落,只有一种途径,就是弄清政策,端正态度,合法合规的缴纳达到落户标准,然后再申请落户。

  

【拓展资料】上海居转户社保案例:

  

上海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徐先生,申请上海居转户。

  

徐先生居转户相关材料情况:

  

(1)取得上海居住证累计时间:90个月

  

(3)缴纳社会保险情况:90个月(按月正常缴纳)

  

(4)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90个月(按月正常缴纳)

  

(5)2016.4在上海取得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专业),并在公司担任管理职位。

  

(6)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徐先生的情况已经符合了申请上海居转户的基本条件。

  

窗口审核:核查徐先生的社保基数发现

  

2012.4-2013.3上海社平工资金额为4331元,徐先生缴纳的社保基数为2599元

  

2013.4-2014.3上海社平工资金额为4692元,徐先生缴纳的社保基数为2815元

  

2014.4-2015.3上海社平工资金额为5036元,徐先生缴纳的社保基数为3022元

  

2015.4--2016.3上海社平工资金额为5451元,徐先生缴纳的社保基数为3271元

  

2016.4--2017.3上海社平工资金额为5939元,徐先生缴纳的社保基数为元

  

2017.4--2018.3上海社平工资金额为6504元,徐先生缴纳的社保基数为元

  

2018.4--2019.3上海社平工资金额为7132元,徐先生的缴纳的社保基数为元

  

2019.4-2019.9上海社平工资金额为7832元,2019.10-至今上海社平工资为8211元,徐先生缴纳的社保基数为元。

  

上海居转户窗口处理结果:

  

徐先生的社保基数连续3年达到了2倍以上,但是前四年都是按照社平工资的0.6倍进行缴纳的,这种情况算是恶意调整自己的社保基数。累积84个月的社保基数要从达到平均基数开始算起,且每年应梯级浮动,突然的提高须合理说明理由。因此前四年的累积时间无效,上海居转户再等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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