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专科生也可申请上海户口(5篇模版)

从即日起,与上海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可着手准备申请户口的一系列事项了,昨天,市教委学生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表示,虽然今年下发给应届毕业生的户口数量还未最后敲定,但是本专科生都有申请办理上海户口的权利。市教委表示,凡与上海市用人单位

外地专科生也可申请上海户口(5篇模版)

  

从即日起,与上海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可着手准备申请户口的一系列事项了,昨天,市教委学生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表示,虽然今年下发给应届毕业生的户口数量还未最后敲定,但是本专科生都有申请办理上海户口的权利。

  

市教委表示,凡与上海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应由用人单位在2005年6月15日受理截止期前,将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递交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教委学生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户口数量还将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申请办理户口还是居住证主要是根据毕业生的个人需求。目前毕业生所签署的就业岗位不是制约其办理户口的必要因素,而专科生的月薪也只是其中一个条件而已。具体审核办法将于近期公布。(王婧)

  

来源:青年报

  

外地户口申请上海居住证的

  

关于申请的提出

  

(八)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申请的提出,按以下方式办理:

  

1、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务网上下载)并提供应由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2、用人单位核实并备齐材料后,向市或者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受理机构申报。

  

3、通过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由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负责办理,实际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4、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关于申请材料

  

(九)办法第八条第

  

(一)项所称“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十)办法第八条第

  

(三)项所称“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是指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十一)办法第八条第

  

(四)项所称“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是指下列材料之一: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单位的聘书;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二)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指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以及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

  

(十三)办法第八条第

  

(六)项所称“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是指下列材料之一:

  

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十四)办法第八条第

  

(七)项所称“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是指:

  

1、申请单位的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2、按照办法第六条第

  

(一)项规定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个人获奖证书;

  

(2)在本市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

  

(3)本市的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3、按照办法第六条第

  

(四)项规定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企业纳税完税凭证;

  

(2)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证明材料;

  

(3)投资人的完税凭证。

  

关于办理流程

  

(十五)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

  

1、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报入上海户口指南

  

一、办理落户上海用人单位集体户口

  

接收单位有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凭《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第一联)、《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本单位集体户口簿原件到中心办理《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和《迁沪落户确认单》,然后落户本单位集体户口内。

  

二、办理落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口

  

凡取得《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办理档案委托保管和落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口。中心集体户口地址:延安西路900号,落户警署:新华路警署。

  

1、材料要求:

  

?《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第一联(白联);

  

《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填写好并由接受单位盖章的《人事代理委托书》(可通过网站下载);?《户口迁移证》原件(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号码等信息需准确,籍贯、出生地需具体到县市一级);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照片两张(照片背面请写上本人姓名);

  

已婚者还需附《结婚证》复印件两份;?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可以到受理部门当场领取并填写)。

  

2、办理流程

  

?首先要确认档案已到达本中心。在学校将档案寄出三周时间后,通过本中心网站或声讯电话查询档案是否到达本中心,或者凭《通知》到受理部门查询档案到达情况。若已到达,记录下档案编号。

  

?经查询档案已经到达者,凭所需材料到受理部门申请办理。

  

中心受理人员经审核材料,合格后受理有关申请。?

  

三、办理落户直系亲属处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上海有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毕业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直系亲属为户主,可申请将户口落户直系亲属处。需填写《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投靠直系亲属入户申请表》(可通过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受理处领取),并经落户警署和单位同意盖章后,凭《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第一联、《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与户主关系证明原件、户口本、单位介绍信到中心办理《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和《迁沪落户确认单》,然后办理落户直系亲属处。

  

四、办理落户配偶处

  

已婚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口头征得落户派出所同意后,可申请办理落户配偶处(配偶需为户主)。凭《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第一联、《报到证》原件、结婚证、配偶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原件、单位同意落户配偶处的证明并注明落户地址等材料到中心办理《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和《迁沪落户确认单》,然后办理落户配偶处。

  

五、办理落户自购商品房处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上海购买商品房(房产证上需有其姓名),口头征得落户派出所同意后,可申请办理落户自购商品房处。凭《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第一联、《报到证》原件、本人房产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单位同意其落户房产处证明并注明落户地址等材料办理《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和《迁沪落户确认单》,然后办理落户自购商品房处。

  

六、受理部门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事代理部(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105室)

  

内容一:上海户口的MM到外地生产后申请生育保险金所需材料

  

偶虽然以前咨询过,可是还是有些细节不明了,尤其是什么”生育医学证明”的格式等等,所以刚刚又一次郑重打电话到仔细询问了.希望能对和偶一样持有上海户口准备到外地生产MM有所帮助

  

上海户口的MM到外地生产后申请生育保险金所需材料: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提供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领取地点:社保中心(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4:30)

  

浦东新区社保中心浦东南路3993号

  

1徐汇区社保中心徐虹北路80号

  

4长宁区社保中心定西路1016号9F(举报、投诉)

  

普陀区社保中心武宁路1032号

  

闸北区社保中心沪太路711号

  

虹口区社保中心曲阳路179号

  

杨浦区社保中心江浦路736号

  

黄浦区社保中心新永安路9号

  

卢湾区社保中心中山南一路535号1楼

  

静安区社保中心武宁南路211号

  

宝山区社保中心友谊支路238号

  

闵行区社保中心莘北路385号

  

嘉定区社保中心博乐路69号

  

金山区社保中心朱泾镇健康路271号

  

松江区社保中心人民北路荣东路口

  

青浦区社保中心公园路200号

  

南汇区社保中心惠南镇城西路61号

  

奉贤区社保中心南桥路262号

  

崇明县社保中心城桥镇人民路207号

  

里的MM一再强调没有规定领取的时间,只要生好孩子后就可以领,拖得晚一点也没关系.

  

*********************

  

内容二:上海户口MM到外地生产如何办理”准生证”经验分享

  

因为妈妈说偶们那边医院需要有上海的”准生证”才让生,所以一直积极准备办理”准生证”的事情,也想万一以后回来办户口或干别的需要的话有所准备.这里按详细步骤写出来,真的有点复杂,因为中国官僚的办事风格一直没怎么改变,偶就是区政府都跑了好几趟才办下来的,大家要做好为革命奔波的准备..希望对各位MM有点用处哟.

  

1.打电话给户口所在地(自己或老公的都可以)街道负责建小卡的阿姨,她会问你怀孕多久了,因为”准生证”的有效期只有半年.然后她会给你一个社区卫生中心的电话号码

  

2.电话联系社区卫生中心的医生,她会让你准备以下东东,都是原件: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结婚证

  

3)双方户口本

  

4)双方单位”初婚初育”证明函

  

5)办理”准生证”的申请信,包括双方签名

  

3.将以上所有东东带到社区卫生中心,那里的医生会在申请信上敲两个章

  

4.将敲好章的申请信和其他所有东东带到区政府,找到专门负责计生的人,他会收走所有材料,只是将身份证和结婚证归还你,让你在一张白色纸头上签名收走,最后给你一张黄色的纸头,告诉你这就是上海版”准生证”!

  

条件:35周岁以下,企业骨干,在同一企业工作满三年以上,申报时与企业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等

  

本报讯(记者黄怀)对于在厦门企业工作已达三年以上的外地大中专毕业生来说,他们将获得申请户口入厦的机会。市人事局昨日表示,我市企业可为在本企业工作多年的非厦门生源往届毕业生骨干人才申请人事户口关系迁入厦门,以满足企业对不同学历人才的需要。

  

以前外地毕业生落户厦门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是厦门紧缺专业的大专学历。但在目前厦门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工作多年且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他们为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而户口入厦问题却长期悬而未决。市人事局出台这项政策就是为了解决这部分人才的实际困难。

  

外地大中专毕业生申请户口入厦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已成为单位工作骨干,业绩突出,为单位的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得到本单位广大员工普遍认可;已在厦门同一企业工作满三年以上的普通教育大专学历人才、或在同一企业工作满四年以上的普通教育中专学历(不含计划内自费中专)人才,申报时又与该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如果申报时已离开符合申报条件单位的,必须又在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且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以上年限规定均以单位为该毕业生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以及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合同为依据。

  

申报单位要按条件严格筛选,并在单位公开场合将上报人员的业绩材料公示一周。经公示没有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形成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在厦企业工作多年的毕业生骨干人才入厦申请表》,连同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报到证、劳动合同、社保缴交凭证报市人事局审核。市人事局每月定期审核一次,审核同意的由用人单位通过“厦门人事网”毕业生就业频道申报,在线打印《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并盖章,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办理审批和相关手续。毕业生持毕业证、介绍到厦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办理报到和介绍落户手续。

  

市人事局提醒用人单位要严把条件关,确保选报的毕业生人才是单位的骨干,严禁弄虚作假,如果发现申报人选不是骨干而是为了解决人情关系来厦入户的,立即停止该单位的申报资格,并撤销已获审批人员人事户口关系的入厦资格,同时追究单位的人事责任。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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